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

25-11-11 我們需要一些集會

本週提呈國會的和平集會法案,我曾期待一睹為快;我期待一份可以鞏固及伸張憲法賦予人民自由及權利的法案,更希望看到馬來西亞人終於盼到了一個熱愛自由及權利的政府,正如我們第一任首相一樣:不管通過國內外的講演(例如迄今已遭人遺忘的抨擊南非種族隔離政策言論),或是通過與他國領袖的書信或報章專欄文字。

這些期盼都幻滅了。

撰寫這篇文章時,很多律師兼評論人都在忙著專研法案細節,不過顯然的,法案將帶來比目前更狹隘的言論空間。對法案裡定義的“街頭示威”將全面禁止,是那麼的直截了當。法案也授予警方無限大的權力:警方不僅可以判斷集會將會影響哪些公眾權益,也可以要求主辦當局30天前提出申請,藉此防止突起的示威事件,例如“阿拉伯之春”或65年前“反對馬來亞聯邦”的示威(我們今天享有的國會民主、君主立憲及聯邦制度,是受那次行動的影響。)

或許經過國會上下議院辯論後,法案會改善。不過,我懷疑,那些草擬法案的人士是否錯過了“馬來西亞日”前夕首相執政以來最好的那場演說。

不過,大馬人確實可以頻頻欣賞到政客失態的行徑。瑪麗娜馬哈迪在她週三發表的文章裡舉出幾個很好的例子。不過,一些時候,像樣的從政者可能會因為同儕的行為而遭殃。(這也是為甚麼公共政策研究中心(CPPS)及Undi Malaysia致力讓我們接觸民意代表的工作顯得那麼重要,因為建立對個別從政者更清晰的看法將使我們受惠。)

其中一個剛發生的例子,國際伊斯蘭大學法律學生協會週一邀請高教部副部長塞夫丁談論新作——《如果我是大學生》(Kalau Saya Mahasiswa,可在saifuddinabdullah.com.my下載)。不過,最後一分鐘取消及無限期展延。據說,大學校長親自下達取消活動的指令。現在我可能因為發表過類似言論而被禁止踏入該所大學,不過我真的無法將取消一個政府部長將出席校內活的行為比喻成天才的做法。我相信校方這一連串的行動將能夠讓該校在大學排行榜上有所表現。

我道歉,不過有時候我們只能以最低俗的風趣來應對愚蠢。

幸好,正當大家都瘋狂地趕完2011年必須完成的事項,還有很多令人振奮的事務。上週六,我出席了大馬蕭邦社主辦的首屆國際古典音樂節。這項召集了14個國家表演者的活動非常國際化(儘管之前曾有人懷疑),而那晚表演者的技術都非常的高超。其中蕭邦講究技術及和諧的即興幻想曲,讓我回憶起自己修讀大學先修班的表演。當晚,11歲的大馬小孩田宜錚表演了這個曲目,他在中段展露的情感讓很多人驚訝。不過,年輕音樂人往往比同齡的孩子來得成熟。

音樂會以來自芙蓉的黃仲林表演的“影子”(結合鋼琴、甘美蘭、馬來敲擊樂及皮影戲)劃下句點。他是今年1月森美蘭州最高統治者華誕獲頒勳銜的4位音樂家之一,其他3位受封的音樂家包括鋼琴手符美儀(音譯)、豎琴手Katryna Tan及鋼琴作曲家張耀本,他們的作品——改編版的森美蘭州歌繼續在森州不同的和平集會上喚起人們的愛國情緒。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東姑阿比丁慕力茲‧民主與經濟事務研究(IDEAS)主席) 译:陳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