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26-11-11 國會與預算

國會下議院經過8天的政策辯論和12天的“委員會階段”辯論後,於11月23日通過了總值2千320億令吉的2012年度財政預算案。值得反思的是,到底我們的議會制度純粹只是櫥窗,還是可以把國民對政府的期望轉化為政策?

國陣在2009年12月差點無法通過2010年度預算案,最終議長一再拖延會議,等到首相納吉和翁詩傑等人從吉隆坡中華獨中的活動返抵國會才投票,以66票比63票驚險通過。

經此一役,國陣在大部份時間都部署近70名左右的議員駐守國會,以便在野黨要求算票時超過反對黨的席次。國會一般以“聲量投票”通過法案,誰大聲就誰決定。

這次也不例外,國陣總動員滿朝高官在國會等著通過2012年財政預算案。由於下議院沒有真正的委員會制度,耗時12天所謂的“委員會階段”,其實只不過是把下議院開會權杖降下,改稱下議院議長為“委員會主席”,但在同樣的會議大廳,所有議員都能參與辯論。

就這樣,議員如趕場般把25個部門的預算草草了事,有些部門3個小時,有些部門5個小時的辯論就算交差。

民聯的替代財政預算案就建議成立7個、每個20名議員左右的國會委員會,按照領域長期監督,包括:一、國務與國際事務部門(首相署與外交部等);二、經濟與財政相關部門;三、安全相關部門;四、教育、人才與就業相關部門;五、農業與鄉區發展相關部門;六、基本設施、資源管理與環境相關部門;七、社會福祉相關部門。

最後一晚最後一個部門是內政部預算。總動員的國陣議員,在晚上近10時,每每遇到民聯議員向負責總結的副部長附加提問時都表現得不耐煩,都那麼迫切地通過預算。

我恰巧成為本次預算案最後一名參與辯論的議員,針對內政部預算案質詢政府是否打算廢除死刑,或者至少暫緩執行死刑。我也質疑政府何以沒有要求警方專注治安問題,而不是在政治上扮演角色。

目前警察負責偵查異見人士的政治部與負責整治罪案的刑事調查組人員編制一樣多,顯然沒有把小市民的治安問題當作警方首要工作。單是在本月,就有4名我認識的人被打搶,其中3人受了傷。坐在議會大廳,看著執政黨草草通過預算案,我在想,到底坐在議會廳里的人對民瘼瞭解多少?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劉鎮東‧201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