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26-11-11 居住何處都有權投票

外評選讀:居住何處都有權投票

這本不應讓我驚訝,但我確實很驚訝。我們早已進入2011年,但針對誰有權投票,依然有人保持著老舊時代的觀點。馬華雪州署理主席拿督余金福因為表示海外僑民因為已與國內情勢「脫節」,不應享有投票權,因此受眾人譴責。我不曉得哪個說法更荒唐:我們這些海外國民對國內局勢發展沒興趣,或我們閱讀的大馬新聞來源都是「偏袒」、「錯誤」的。當然,有些海外大馬人對國內局勢沒興趣,但國內不一樣有對政治沒興趣的人嗎?是否也應禁止他們投票?

直至1918年,英國僅允許擁有產業的男人投票;而到1928年,女性才享有相同的權利。拿督余等人是否真要我們回到只有部分人享有投票權的時代?讓我提醒這些人,投票是所有馬來西亞公民享有的權利。只要我是大馬公民,我就有權投票;政府特別是選委會必須竭盡所能,確保我無論住哪都能行使這項權利。

相信不少人會說:「真的那麼關心國家,那就回國好了。」所以我要強調,到底住在世界上哪個角落,並非問題的關鍵。別拿技術與運輸困難當藉口。如果政府與選委會目前能依照現行規定,為在國外的政府獎學金得主、派駐國外的公務員與軍警人員安排投票,他們一定也有辦法為其他的海外國民投票做準備。

不然就看看外國是怎樣處理的。跟我國一樣,英國、美國的國會選舉,也都是按照選民在國內的居住地區,分小選區進行。它們都是先進國,我們不也是想晉身先進國行列嗎?

在我看來,當局針對為何海外僑民不能投票,給予了太多藉口。技術與運輸困難只不過是其中之一。另一個他們常提的,是「很難確認海外國民的位置」。那我再問問,就算是在國內,政府難道就挨家挨戶上門叫大家登記為選民嗎?既然沒有,哪為何討論到海外國民投票時,這就成了問題?

在今天這時代,要向選民傳達訊息還不容易?如果選委會沒辦法,我相信一定有很多大馬人願意在面子書免費設立專頁,通知海外國民記得登記為選民。2008年法國大選時,法國人在英國倫敦某個投票站外排長龍。我記得我以羨慕的眼光看著他們排隊。如果我是法國人,要選擇在法國以外的地方投票,根本不會有人問我什麼問題。這是最普通不過的行政事務。

當然,選委會是否有能力收回並計算所有海外選票也是個問題。但這不應成為剝奪海外國民投票權的另一藉口。確保選舉公正透明,與確保選民能夠投票是一樣重要的。目前除了極少數,絕大部分的海外大馬公民都沒有投票權。我們的權利被剝奪了,無法行使公民權利,唯一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的居住地點。政府必須想盡辦法服務人民。

大馬公民無論住在那個地方都享有相同的權利(這里所說的是「權利」,而非「特權」),那我的投票權利何時才會恢復呢?下屆大選來臨時,希望我們海外大馬僑民也能在駐外使館排隊投票。大馬是時候加入先進國行列了。讓海外大馬人不必回國就能投票吧!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转载:作者Farah Fahmy是英國廣播公司(BBC)互動節目製作人
《The Malaysian Insider》評論 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