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26-11-11 情非得已

首相納吉與印尼總統蘇西洛見了一面,就解除了印尼女傭進入大馬工作的禁令,最高興的莫過於國內千千萬萬職業女性。

我有不少女性朋友或同事,家中都有請女傭。這並不是她們比別人嬌貴或十指不沾陽春水,而是個個都是職業女性,每天早出晚歸,在職場上跟男人一起競爭打拚。這些雙薪家庭的小孩,只好交托給女傭照料他們的起居飲食。

所以,當印尼政府宣佈禁止女傭進入大馬工作時,姐姐妹妹們如臨末日,愁眉苦臉,想盡辦法從各管道請外國女傭,包括語言不通的柬埔寨或越南女傭,都被請回家裡來了;請不到女傭的,只好蠟燭兩頭燒,兼顧工作和家務。

現在禁令解除了,大家鬆了一口氣,終於不必那麼辛苦了。可是,要聘請印尼女傭,實在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除了要給一筆可觀的的費用之外,還得遵守許多條件,譬如要讓女傭有休假日、要付加班費、不能讓女傭做家務以外的工作等,違例者隨時準備吃官司。

馬印雙方規定,女傭代理公司不得向僱主徵收超過4千511令吉,有經驗的僱主都知道,那是不太可能的事。現在許多僱主家裡的女傭,是花了超過1萬令吉才請回來的。這筆錢大部份是進了中間人的口袋。

朋友說,四千多令吉的代理費講了好久,可是僱主實際上要付的錢卻更多,因為代理收了“台底錢”,才會幫你儘快找個得力助手,否則你就得繼續當一根兩頭燒的蠟燭。

所以很多雙薪家庭,即使付出更多錢請個印尼女傭也是迫於無奈。

朋友的孩子還是嬰兒時,就聽說僱主有意為公司里的女性員工開闢托兒所,讓她們安心工作,不必在下班後爭分奪秒的趕回家裡去照顧小孩。

可是,現在她的孩子都已經念中學了,公司里其他的女同事仍然為幼小的孩子煩惱,公司里的托兒所仍沒有下文。

相信這也是許許多多私人企業的共同現象。女性雖然在職場上佔有相當大的比率,可是在托兒這一塊,很多企業都沒有積極的協助職業女性減輕她們的負擔。

職業女性對外國女傭如此依賴,也實在是情非得已。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侯雅倫‧201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