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

26-11-11 轉型缺乏決心

納吉首相的經濟轉型計劃遠水救不了近火,政治轉型卻像鴨子走路,左拐右拐,始終走不成一條足以讓單眼佬一目瞭然的直線!

說是廢除1960年內安法令,還要等到總檢察司擬出替代法令之時才能踐諾。說是檢討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條文,卻以更加引人非議的和平集會法案取而代之。說是修改1971年大專法令,只允許大專生在校外參予政黨活動,卻沒有說要恢復校園民主。

左拐右拐,總是顯不出一條政治轉型路線圖。1966年砂拉越緊急狀態、1969年全國緊急狀態和1977年吉蘭丹緊急狀態全都事過境遷,少說也有34年歷史。現在才來予以正式廢除,就好像家中汗牛充揀的廢物,終於擇吉清除那樣,雖然叫鄰居鬆了一口氣,卻也難以消除「垃圾蟲」的形象。以此舉作為政治轉型的起點,只是賣花讚花香,卻沒能引起朝野政黨以及民間團體感同身受!

一向實行軍人專政的緬甸,最近一口氣實行數項民主改革措施,既恢復昂山素姬的人身自由和民主權利,允許她參加議會選舉,其人民又重獲和平示威的權利,舉行集會只需5天前通知當局,自是叫世界另眼相看!中國廣東省警察為遊行抗議的群眾開路而非鎮壓驅散,也是一個可喜的新現象。

反觀我國的所謂「政治轉型」,和平街頭遊行竟然自動成為非法遊行,室內集會雖說不必請准警方,卻因禁區過多,不必通知警方的活動模稜兩可,稍一疏忽,便屬違法之舉,何喜之有!

其實,政治改革也好,政治轉型也好,全在乎一個決心而已。有了決心,辦法便很簡單,屬於殖民地時代的法令和措施,一概宣佈無效作廢;凡是與憲法精神相牴觸的法令、法案、行政措施,也一律撤銷。唯其如此,在製訂新法或替代法令之時,便不會輕易重蹈覆轍,或再度讓憲法條文等同虛設!納吉首相在政治轉型方面作了不少文章,始終博取不到發放100令吉時的純真笑容,究其原因,就在於缺乏決心!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陳頌光 201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