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

16-08-11 教育外包,利惠國民?

一群大馬華裔商人據說將獲得政府批準,以21億令吉買下大馬彩有限公司,並將盈利用以設立公益基金,長期資助華小與淡小。

消息公佈後,華人社會雖表示歡迎,但也強調此舉並不能取代政府對國民型學校的撥款。因為華小、淡小都是國家教育體系的一部分,資助這些學校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

其實,靠賭博業賺取的錢支撐國民教育,除了衍生出的道德矛盾和道德問題,還可以從其他方面來看待。

首先我想做兩個比喻。第一,如果馬路有坑,損壞路過的車輛,我們應該填坑修路還是多開修車店?第二,如果警察的責任是保護人,但是卻打人,我們應該糾正警察還是為被打的人送跌打酒和做田七湯,以便他可以挨打?

跟社會治安、基建設施、救災一樣,國民教育是政府的職務的一部分。如果政府都把這些職務都推給(美其名為交託)民間或私人界,政府還剩什麼可做?

其實,我國已經有太多的公共服務都給私營化了-水供、電供、電訊、道路、公共交通如輕快鐵(輕快鐵是虧錢後被國有化的)等等。把公共服務私營化的問題是,人民必須付出額外費用(premium)來獲得原有的服務,因為公司要賺錢,股東要分紅。

同時,公司利潤與社會責任往往互相衝突。譬如,雪蘭莪州政府要讓州內居民享有部分免費自來水,便遭到水供公司入稟法庭起訴。國能提高電費,某個程度上也是因為需要付昂貴的費用給私人獨立發電廠。

問題是,國能自己有能力發電,並擁有多間發電廠,為什麼要另外委任私人公司發電?而且,國能如果不是上市公司,每年派發的股息省下來,不是可以進一步讓電費保持低廉,減低商人的營業成本,控制通貨膨脹並提升國家的出口工業嗎?

以上的「外包」是比較明顯的例子,跟現今流行的企業「外包服務」相似,如電腦公司把組裝工作外包給別人干,自己不再開設工廠組裝電腦,而專注在開發、研究、設計和銷售。我國政府也很鼓勵外國企業把工作外包到這裡,一心希望把馬來西亞打造成為世界外包中心之一。

不知不覺中,除了以上水電道路等,許多政府的職務,實際上也悄悄地外包出去了。其中一個是醫療服務,政府醫院不足,私人醫院越來越多,就是「外包」的現象。

另一個是教育,除了獨中、華小的問題,現在已有越來越多父母把孩子送進國際學校,因為覺得政府學校水平下降。同時,私立大專也越辦越多,政府大學則面對每年有人考獲好成績卻不得其門而入、位子不夠、師資不足等問題。

筆者有一位朋友曾經在某私立學院當講師,但由於批改考卷沒有放鬆而導致班上許多學生不及格,最後被裁退。另一位朋友笑他這樣做肯定被裁退,因為被認為替學院「倒米」。他說:「不及格就不能畢業或延遲畢業,誰還要進這間學院?」

所以說,有些公共職務是不能外包的。如果樣樣外包,不知政府也是否可以外包,讓有效率或頂尖的國家如瑞典、丹麥或新加坡等的政府同時管理我們的國家,而我國政府每年付一筆費用便可?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狄仁 201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