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股票就卖出去,一拿到合约就让出去”。
这句针对土著的话听了20多年吧!马哈迪担任首相时已把这样的话背得滚瓜烂熟,人民也耳熟能详,到了今天,人民对这种现象已见怪不怪,而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聪明做法。
实际上,这是政策和制度造成的必然现象,无关民族性,任何种族处于这种政策与制度下都会这样做。
假如我们的国策也与普世标准相同,只有人口占少数的种族才能享有优惠,政府因此扶助在政治上与人口比例上处于劣势的华人与印度人,优先分配股票给华印人,优先发合约给华印人,华人和印度人无须花多大劲儿就可得到股票与合约,他们也同样会把股票马上卖出去,合约马上转让给别人。
所谓悖入悖出,又谓容易得来的东西就不懂得珍惜,容易失去,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任何种族都有这样的心理,并非马来人独然。
无需强制要股票不要钱
为什么说马上把股票卖出去是聪明的做法?假如向银行借钱买股票,如果不尽快买出去,万一股票跌破面值,岂非要倒贴?
人人都会这样想,所以除了有本钱的投资家外,普通人就是股票到手,有一点钱赚就马上卖出是聪明的做法,不可能要求人人都做放长线的投资家。
何况在现有政策与制度下,土著要股票并不难,留着股票不如拿去换钱,反正要股票的机会多得很。
所以600亿股只剩下20亿是必然的,不过要了解土著已从这580亿股买卖中赚了很多钱,符合帮助土著改善经济地位的政策呀,无须强制土著要股票不要钱吧?
至于一拿到合约就让出去,道理也很简单,也是每一个种族都会这样做的事,只因合约对他们是完全外行的事,一个连洋灰有多少种,怎样拌洋灰都不懂的人,却因为先天背景和认识了某些人而得到一张建筑合约,就算是华人也会马上转让给内行人,自己不劳而获赚一笔大钱,既聪明,也是无可选择的做法,不然叫他怎样去做?
因此,一拿到合约就让出去,也是政策与制度造成的现象,不关种族的事。
不过,有一点令人想不透的是,政府不断鼓励华巫合作发展经济、开拓事业,但却一直指责土著把合约转让给华人。为什么不从另一个角度,积极地看待由土著负责争取合约,由华人负责完成合约这种合作?这就是华巫合作开拓事业、发展经济呢!
无需扶助有竞争力公司
换言之,所谓阿里峇峇就是华巫合作,只须换个名目,换个心态来看就行了嘛!何况阿里峇峇也改善了土著经济地位,符合新经济政策目标。
其实,很多土著把合约交给华人后,由于他们仍负法律上的责任,他们仍须监督工程进展,也从中累积到经验,许多如今被鉴定有实力的土著公司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而且,没有实力的土著公司就没有获得合约的资格,这做法有无抵触新经济政策?因为新经济政策是扶助缺乏实力、竞争力的土著,可不是扶助有实力、有竞争力的公司,后者根本无须扶助,无须优惠。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罗汉洲 201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