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

03-11-11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巴勒斯坦立國無門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PA)主席阿巴斯於10月23日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了申請入會書,以成為聯合國第194個會員。當天,阿巴斯也是以巴勒斯坦總統、「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執行委員會主席的身份,步入聯大會議廳,並發表演說。

他重複他的前任者阿拉法特於1974年在聯合國大會演講時的名言:「不要讓橄欖枝從我的手中落下。我們的人民正在等待世界的回答。巴勒斯坦人已受夠持續60年的苦難,已是到了巴勒斯坦人民獲得自由和獨立的時候。」

阿巴斯的敵對者哈馬斯(伊斯蘭抵抗運動)領導人哈尼亞表示,雖然他不會妨礙阿巴斯倡導「入聯」行動,但他指責阿巴斯在聯大的演說中,擅自放棄80%歷史上巴勒斯坦的領土。(哈馬斯在2005年大選中取得勝利,哈尼亞擔任首相組閣,與阿巴斯總統分享政權)。

對於阿巴斯的單方面行動,美國總統奧巴馬表示反對,他說和平不會經由聯合國的聲明和決議中實現,應由以巴通過談判來達致。雖然他相信巴勒斯坦人民應爭取屬於自己的國家,但以色列的國家安全必須得到保證,因為有不少規模更大的國家威脅把它從地圖上抹去。

正因為美國的反對,阿巴斯的動作只能視為另一種博取同情和支持的行動,並不可能通過一紙公文來落實,這是預料中事。究竟巴勒斯坦為何不能立國?它又與以色列有什麼「深仇大恨」?

遠在公元前一千年,希伯來人在巴勒斯坦這個地方建立了猶太國家。公元前300年,希臘征服了巴勒斯坦。公元前30年,巴勒斯坦被羅馬帝國統治。公元130年,羅馬帝國大舉殺害猶太人,禁止人民信奉猶太教。從此猶太人成為沒有國家的流放民族。

到了630年,伊斯蘭教興起,大批阿拉伯人遷入巴勒斯坦,伊斯蘭教也在巴勒斯坦扎根。當這一方的猶太人在流離失所時;那一方的阿拉伯人卻成為巴勒斯坦的居民。1,300年後,也就是在1947年聯合國通過第181號議決,將巴勒斯坦分成兩個國家,一半歸猶太人復國;另一半歸阿拉伯人建巴勒斯坦國。聯合國也規定英國必須在1948年10月1日前結束它在巴勒斯坦的托管;而在兩個月內成立一個獨立的猶太國,和一個獨立的阿拉伯國家。

反對分治得不償失

猶太人國家的面積為1萬4,900平方公里(占巴勒斯坦總面積56.4%,約相等於25個新加坡);阿拉伯人國家的面積為1萬1,200平方公里,約相等於19個新加坡)。至於耶路撒冷及其附近村鎮(約158平方公里)則成為聯合國托管區。

在這大好機會下,當猶太人領袖知悉英國提早於1948年5月15日結束對巴勒斯坦的托管,也就在5月14日的午夜宣佈以色列國的誕生。猶太人幾經兩千年的失去家園後,又回到他們祖先居住的地方重建國家。這激怒了阿拉伯國家。在埃及的領導下,於隔天5月15日展開軍事行動,參與的國家還有約旦、伊拉克、黎巴嫩、敘利亞等。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第一次中東戰爭。

美國責成聯合國強制雙方停火。雖然初時阿拉伯國家較佔上風,但以色列喘一口氣後接獲了西方軍援,於同年10月把阿拉伯國家打敗,這一勝利也助長了它的威力。根據此時的停火線,以色列佔領了一些原來分配給阿拉伯人國家的土地,版圖擴大到2萬700平方公里;剩下的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也分別被埃及和約旦佔領。

1956年,以色列打響了第二次中東戰爭,佔領了埃及的西奈半島,後來以色列撤出西奈半島,埃及也取回西奈半島與蘇伊士運河控制權,但元氣大傷。

1967年,經過10年的「休戰」後,埃及封鎮阿喀巴灣,以扼住以色列海港的咽喉,作為報復第二次中東戰爭中的損失,引發了第三次中東戰爭。這一回以色列重創埃及空軍,也對約旦、敘利亞和伊拉克展開轟炸行動。前後只用六天,就將阿拉伯國家的軍力一一擊垮。

以色列因此奪得了約旦所佔領的原阿拉伯人國家土地--約旦河西岸,以及東耶路撒冷。與此同時,以色列又佔領了埃及所佔領的原阿拉伯人國家土地--加沙地帶,和敘利亞的戈蘭高原。如此情形下,以色列揚言1948年聯合國規定的邊界已不存在,必須通過新的談判來重新界定邊界,不打算退守到原被聯合國分配的土地。

以色列擊退中東聯軍

於是在聯合國安理會上又通過242號決議,引用聯合國不允許通過戰爭擴大領土的規定,呼籲以色列通過出讓土地,換取與週邊國家的和平。可見,第三次中東戰爭使到巴勒斯坦支離破碎,而聯合國也要求阿拉伯國家接受以色列存在的事實。這意味著巴勒斯坦人民在兩大陣營的交鋒下,已成為可憐的俎上肉。

雖然後來又有所謂第四次和第五次中東戰爭,但性質已有了改變。1973年的第四次戰爭後改變了埃及的親蘇路線(因得不到蘇聯的緊急軍援,未能打敗以色列),轉而與美國復交及和以色列建交,令阿拉伯國家為之嘩然。至於1982年的第五次戰爭純然是以色列先下手為強,向黎巴嫩及敘利亞開刀,指他們為巴勒斯坦武裝份子提供庇護。

第四次中東戰爭中經過調停後,局勢也有了改變,最明顯的是阿拉法特(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陣線(法塔赫)領袖)亮相世界舞台;其所領導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被聯合國接納為觀察員(不享有會員的基本權利)。阿拉法窮其畢生的鬥爭也無法實現立國,巴勒斯坦還是一個虛有其名的「國家」。

巴勒斯坦之所以有「國家」之形,主要是通過1993年的「奧斯陸協議」(由美國安排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雙方簽署),同意巴勒斯坦成立自治政府,並在1996年通過選舉合法化其國際地位。但以色列目前的鷹派政府並不願意歸還土地,且在西岸增加定居點,並為了國防與安全,對巴勒斯坦實施嚴管政策,使巴勒斯坦問題一直懸而未解。

非常可憐的是,巴勒斯坦一直成為中東國家、阿拉伯國家與西方國家的政治籌碼,沒有一個國家真正設身處地的為巴勒斯坦人民謀求公平的出路。也因為一錯再錯,直到今天,巴勒斯坦只陸續收回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加沙地帶365平方公里,以及約旦河西岸5,860平方公里中的41%)。阿巴斯也不再堅持1947年分配給阿拉伯人國家的1萬1,200平方公里土地了,只求拿到西岸、加沙與東耶路撒冷立國,6,000多平方公里的面積比起昔日少了一半。

可是,現在連拿回這一半土地也似乎難如登天,難怪阿巴斯10月28日痛心疾首地向以色列電視台承認,阿拉伯世界拒絕1947年聯合國的分治方案是錯誤的。他說,這是我們的錯誤,整體而言,是阿拉伯的錯誤。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謝詩堅 201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