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巫青團長凱里在「國民團結:從理想到行動」座談會上,主張應落實單一源流學校(Single-Stream School System)計劃,以促進不同源流學生之間的接觸與團結,且還提出全民公決的建議。
對於公決,個人想說的是,民主雖依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可尚有尊重少數的另一面;否則,就會發生「多數者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的可悲後果。這也是何以,實踐憲政民主體制的國家,都突出基本人權的首要性的根本理據。
依我看,凱里的主張一點也不新鮮。之前,詹德拉慕扎法(Chandra Muzaffar)便曾提出了類似的共校計劃(Common School Scheme)。這類主張,可說是19世紀,盛行於歐洲的國族國家(Nationstate)思想的遺產,是特定時空下的產品,而非普世性的。
實則在二戰後,這類思想主張已受到多方的質疑,在1970年代後,更受到多元文化主義的挑戰。此外,隨著全球化與區域化的進程,世界已變得「更熱、更平、更擠」(hotter、flatter、and more crowded),也更相互依存,以至於超越國族國家(Beyond the Nation-State)的呼聲也日趨響亮。一個國家、一種語文、一個國族的理念,事實上,已日益落後於形勢。
民主、分權化的教育決策
即便在國族國家的發源地歐洲,它事實上也沒有想像中那麼一元化。以語文為例,大多數歐洲國,尤其是中歐與東歐均是頗多元的多語群國家。在西北歐,表面觀之,是單語國,實際上多是多語群國家,只是,由於少數語群也懂得主流或支配性語文,才給人一種單元語文的錯覺。
比方說,丹麥、法國、意大利、比利時,及許多中、東歐國家,便有相當數量的以德語為本族語(native language)的德語系少數族群。此外,挪威、瑞典、芬蘭北部,也有相當數量的薩米人(Sami,或稱Lapp)語群。而西班牙、法國、德國境內,也各有其土生土長的本族語群,如西班牙的巴斯克人(Basques)與加泰羅尼亞人(Catalans)、德國索布人(Sorbs)、法國不列塔尼人(Bretons)等。
在瑞士、比利時、芬蘭等國,也有多種官方用語。在挪威,同一個挪威語,甚至有二個版本的官方用語-「書面挪威語」(Bokmal)和「新挪威」(Nynorsk)!而不同的學校與地區,可依其特點選用其中之一為媒介語!在芬蘭,其境內的瑞典裔則以瑞典語為教學媒介語!
在英國,早在1953年,威爾斯(Wales)的地方政府,便在中小學推行威爾斯語教學,結果是,有些中小學以英語為單一科目,其他科目以威爾斯語教學;有些中小學以威爾斯語為單一科目,其他科目以英語教學;而有些則雙語並重,學生與家長則可各取所需。這種民主化與分權化(de-centralization)是我國應加以借鑒的。實則,做為一個多元語群的聯邦體制國,我國本就應把教育決策權交給地方政府,而非中央化、集權化。
依我看,民主化、分權化,才是解決教學媒介語爭議的最佳出路,畢竟不同地區的人口、族裔結構與發展程度並不盡相同,不宜搞一刀切的單一政策。目前大馬紛紛議論「英語教數理」,不失為一個改革的契機,這種眾聲喧嘩正是我國所急需的。只要本著基本人權來議論,多元觀點不失為激發公民意識與參與的觸媒。
無差別的公民、政治權利
就接觸論(Contact Theory)而言,也就是多接觸有助於國民團結的理論,它雖有一定的作用,但卻是頗有限的;且若不能實現其前提條件,也就是「平等」的話,多接觸恐怕是害多於利。當代的國民觀,首先是建立在權利與義務基礎上的公民觀,而公民資格的核心就是,無差別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及最起碼的社會權利(social rights),如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談國民團結,首重這些民權、政治權與社會權,只要實現了這些首要的權利,就容易在這基礎上打造想像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ies)。易言之,國民團結的基礎在於平等與想像,而非媒介語或單一源流學校。共同媒介語只是實現想像的共同體的手段之一,而非唯一的手段。
比方說,全世界有十多億的基督教徒與穆斯林社群,他們並不是靠同一個拉丁語或阿拉伯語來認識其宗教,也不是經由語文認識彼此,能成為共同體,靠的是共同的教徒意識與認同感。他們彼此之間不可能每人都認識每人,可卻能共同地自居為基督徒或穆斯林,靠的並非語文,而是想像(imagination)。
同理,在一個多元族群、語群國,彼此也可透過彼此的語文,發揮同為國民、公民的想像力,以瑞士人,大馬人或印度人自居。(據知,在印度,教學媒介語多達30餘種!)
在瑞士,個別族群、語群也是以其個別的民族共同語,如德國、法語、意大利語為教學媒介,可這並無礙於瑞士的和諧繁榮。實則,瑞士在許多方面均是排在全球的前列的!而瑞士的多元、平等、共存共榮已持續了百多年!(在1848年正式結成多元族群聯邦)。瑞士能,何以大馬不能?
其實,凡是人皆具有基本理性與自然公正感。國家要進步,重要的是創造一個使基本理性與自然公正感能發揮其潛能的主觀、客觀環境,而平等便是要件之一;接觸與否,尚在其次,畢竟,我們能接觸多少人?以淨選盟709集會為例,那些不同膚色的多元族群,何以能一同走上街頭,要求公平乾淨的選舉?難道他們都是來自同一源流的學生?誰說必須同校同語才能團結?顯見,公正(Justice)才是關鍵的,而公正,恰恰是社會長治久安的最可靠基礎,也是政權政當性(Legitimacy)可長可久的靠山;什麼同源同校,只是支流末節。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孫和聲 20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