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總稽查司報告所揭發的弊端幾乎千篇一律,相關部門一年又一年保證下不為例,卻還是依然故我。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即使跟進,就審計報告有疑點召見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調查;但缺乏足夠權力對付涉嫌貪污瀆職的高官,委員更不曾行使公民責任向警方舉報落案。
今年姍姍來遲的報告,確讓人引發無限懸念,儘管弊端與往年相似,惟宗數與涉及款項的數目已減少;更有一項與往年不同的現象,多個被「彈」的部長、單位主管在第一時間作出反駁或回應,包括衛生部長廖中萊、旅遊部長黃燕燕等。
令人感到納悶和費解的是,被總稽查司指為開銷超支的九個政府部門,即使回應問題是「撥款不足」、「加薪與發花紅」等額外開無法避免所致,卻無人為提呈部門預算案失當,造成超支浮現負責;其實,所謂常年加薪與花紅,本屬可預知的常年開銷,如此解釋難令人信服。
最為受薪階級關注的是,僱員公積金局被指沒有獲得政府擔保下,批準13宗總值551億令吉的貸款,其中12宗不符合條件。公積金局的現金充沛,被視為政府的「金庫」。公積金局會員期望它的穩健投資,能取得高回酬,並派發較銀行存款高的利息,作為告老退休的生活花費;任何風吹草動,都會繃緊會員的神經,更何況是缺乏擔保就給予貸款!
辯解不具說服力
公積金局作出澄清,指這13宗總551億令吉的貸款,其實是直接貸款給政府的,因此乃法令所授權的,無須政府擔保。換言之,這筆貸款對象是政府,所以無須「政府擔保政府」。但在國債高企,國庫超支的情勢下,這番解釋依然無法令人釋懷;重要的是總稽查司整理調查報導時,難道就不明瞭這項「法令授權」?同時,總稽查司亦沒對公積金澄清作出回應;看來,國會公賬會應挑起這方面的角色,向全民作出交代。
在林林總總的弊端之中,與廉政、肅貪關係最密切的,不外是「貨不對辦」,也就是以高價買到便宜貨。其間價差為何懸殊,問題出在採購者與供應商之間的「默契」;這離不開一般商場的潛規則--佣金,由於採購一方要求供應商開出高價收據,供應商要求分享其中利益,最終不得不提高價碼。
誠如馬來西亞國際透明組織所言:「審計報告所揭弊端或存貪污成份,不能以缺乏知識、管理不當、缺乏培訓等理由來搪塞。」粵語說「生行扛,死財庫」即買辦的收入無從計算,辦公室文員則只憑一份固定薪酬生活之謂。反貪委員會向供應商下手,順籐摸瓜,不難將行賄、受賄兩方一手擒來。
不過,鑑於過去「雷聲大,雨點小」的作業慣例,民眾對於反貪會準備「開檔」調查的十多宗案件,最終期待其實並不表樂觀;即使是內部紀律懲處,也不會嚴厲到「革職查辦」。反貪會要樹立廉政,就應從總稽查司著手,拿出媲美香港廉政公署的辦案成績來,不要像往年那樣得過且過。
(編按:反貪會副首席專員蘇克里針對海洋公園局快艇採購案中,以超出市價1,893%的價格購買望遠鏡一事,表示此事並沒有涉及舞弊,只是物品價格比市價高的說法,引起反對黨議員不滿,並批評反貪會姑息官員。)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林風 20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