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1995年我剛到馬來西亞工藝大學報到成為第一年生的時候,校方舉辦迎新周給新生。除了入校表格,我們還收到大專法令。校方列出許多禁令,學生不可以參政,不可以接觸校園外的團體,不可以與政治人物接觸等等。那時,新生們都不以為意,畢竟從小到大,我們都認為政治是骯髒的,避之則吉。比較極端的禁令還有男學生不可以穿短褲拖鞋,女學生的裙必須長到腳跟。我們都逆來順受,因為小學到中學,我們都尊師重道,絕對服從命令。其實我們只是從一間學校到另一間更大的學校而已。
前首相馬哈迪也在1995年宣佈大學企業化,這件事在學校引起非常大的迴響。學生擔心學費會提高,決定在馬哈迪訪問工大的時候進行抗議行動。那是我們第一次接觸學生抗議行動,由於我們是新生,學長禁止我們參與。我聽到許多比較活躍的學生領袖都被學生事務部監視,有些還受到嚴厲警告,將被吊銷學籍或獎學金。那時我才知道大專法令的厲害。
台灣知名作家龍應台在《幼稚園大學生》,她批判了當年台灣的大學生年紀二十多歲,但是獨立處事的程度還不到5歲。她說台灣的大學生“聰慧、用功、循規蹈矩,標準國立大學的好學生”;但是,“缺乏獨立自主的個性,盲目地服從權威,更嚴重的,他們沒有――完全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馬來西亞的大學生不也是如此嗎?
70年代,是馬來西亞學生運動的鼎盛時期。當年馬來西亞的大專生獨當一面,許多傑出的學生領袖,為民請命,帶領社會低下階層爭取應得的福利。學生領袖如安華、希山慕丁萊斯都走出校園,參與人民運動。以實際的政治行動,推動國家改革。不幸的是,國陣政府感受到威脅,於是在1971年制訂了大專法令。從此以後,大學生就在高壓的環境下慢慢犬儒化。
1998年,烈火莫熄事件發生後,學生運動又開始崛起。許多新一代的學生領袖開始走出校園與烈火莫熄運動結合,爭取正義與自由,也重新推動廢除大專法令的訴求。當年的幾個學生領袖如楊凱斌、查基因為帶領學生支持烈火莫熄運動而遭到校方對付。當時的好幾位學生領袖現在都已經崛起成為國州議員或參與媒體事業,加入政治改革運動。這股運動繼續發酵,接著有蘇淑華事件、農大學生事件等等。最新的事件是4位國大學生篇公正黨助選受到大專法令對付。他們不滿國大運用大專法令吊銷學籍,上庭挑戰大專法令違憲。
終於,上訴庭在星期二裁決大專法令違憲,結束了大專法令40年的白色恐怖。上訴庭法官希山慕丁尤努斯在判詞中寫了意義深遠的一句話:“大學應該是栽培改革者和思想家的溫床,而不是出產接受機器人式栽培的學生。”
看來,大學的春天就快降臨了。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沈志勤‧201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