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3日星期四

03-02-11 勿送执法员礼物

在农历新年期间送礼、派红包,是华人的礼仪,也是对亲朋戚友的祝福与心意;但是,无论是厚礼或薄礼,都不应送给执法人员或单位,以避行贿之嫌,也避免惹官非!

身为执法人员者,也要有自我克制的能力,并且要拒绝一切礼物或红包,以凸显执法单位的廉洁与公正,任何公众在佳节期间犯法,都应一律依法查办。

收礼者严惩

雪州总警长拿督敦希山周二警告所有警官及警员,在来临的农历新年期间,不可接收任何红包及礼篮,否则将受到惩治;相信这项警告不但适用于雪州警方,也适用于其它执法单位,如陆路交通局。

佳节来临,可以预见的违规或犯法行为,包括违反交通规则、燃放爆竹与烟花等等,一些人在遭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时,将设法以给“红包”的方式,疏通执法人员,以避免受到对付。

遇行贿说“不”

尤有甚者,赠送礼篮给执法单位,企图藉此掩盖为过去曾犯的错误或逃出法网,这种行贿行为是要不得的,因为执法人员的责任是照顾民众安全与利益,而不是向民众收取任何利益。

我们认为,无论是警员或其它执法人员,若遇到公众试图行贿时,应坚持公务员为民服务的精神,向对方说“不”,甚至可以向反贪污委员会举报行贿者,以正视听。

此外,为了确保执法员坚守专业精神与道德,上司们也要监督下属,确保执法人员没有接受公众的红包或礼篮贿赂,进而达到政府一直以来极力推动的廉正目标,也有助提高执法单位的公信力和形象。

俗语说:礼轻情意重。原本送礼讲的是表达心意,而非有所目的,因此,且让我们将心中的情意,交给亲人、朋友!

文章来源:中国报社论   201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