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週末,吉隆坡及各大城市的商場都充斥著外國人,偶爾甚至還比本地人多。這情況似乎反映出我國的外來者似乎不受執法單位的控制。這些外來者,無論是合法入境還是非法入境,對我國的社會文化及治安都構成了問題。
根據報章報道,自1992年,我國就有大約400萬外來移民。大部分外來移民在園丘及工廠工作,降低了我國人民的工作機會。研究也顯示僱主更傾向聘請外勞,因為外勞工資低,容易管理,不必負社會責任。
最大的問題是我國邊界的守衛不夠森嚴,非法移民容易偷渡進來,尤其是我國的海域。問題已非常嚴重,執法單位是時候加強邊界的守衛,解決非法移民輕易偷渡入境的問題。任何接受賄賂的執法人員或執法單位應嚴厲對付。
除此之外,我國也應立法規定僱主在聘請外勞之前,必須先聘請本地工人。我們也同意大馬職工總會關於我國需要一個確保僱主不聘請過多的外勞的機制。
無論如何,政府在做出任何決定後,必須堅守原則,以免外來移民認為我國執法單位執法不嚴。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每日新聞》社論8/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