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

10-03-11 再回应“华教罪人”论

本人较早在〈沟通平台〉发表文章指责说国民型中学强制学生报考华文是霸权的表现。李征益反驳说“应报考华文”是国民型中学不成文的规定。对於这一点,我想请问:校方是否在学生报到时就给学生明確的讯息,把话说清楚?

我本身是华小毕业的,按教育部的分派到了国民型中学报到,我並不知道学校有这么样的规定。

要求这些学生不想考华文就转校,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李君也指责这些弃考华文的学生“危害了原本就已经极其悲哀的中文教育体系,也可能造成仅存的国民型中学变质”,是“华教罪人”!在把矛头指向这些学生之前,我们为何不想想何以这些学生如此的“忘本”、不懂得“饮水思源”?这不正是教育的失败吗!在接受了华教整十年的孕育后,却“背弃”华教,不考华文!

这些学生缺乏是爱护华教的观念,而失责的正是学校!

“灌输爱护华教”的观念应该从小学开始,对学生晓以大义,以理服眾才是正確的方法,使用强硬的手段来逼学生就范,是不良的身教!爱护华教必须是自发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同样的,报考华文必须是心甘情愿才有意义啊!

李君也表示这些“学生不拿华文的考量是建立在中文很难考取好成绩、怕输的心態”所以这不算是甚么辨別是非、有主见的表现。我认为,学生虽然基於私心而行使了这个不报考的权利,但这样努力爭取自己的权利,这难道不是有主见的表现吗?这总比一昧的盲从来得强吧?

最后针对李君的顾虑,即为这些“罪人”学生打开先例后,会迎来更多的案例,而最终导致国民型中学变质。我想回应的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报考的考量虽然是自私和功利的,却是现实的考量。

今天你可以施压让十多名学生顺服,但並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即拒绝报考的考量。

勉强得不到幸福的。我认为,灌输爱护华教的观念给学生,让他们感同身受华教的困境才是长远之计。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凤凤‧201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