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

22-03-11 争功诿过,人之常情?

1906年孙中山南来槟城,借平章会馆(即今日之槟州华人大会堂)发表革命演说,因遭到保皇党人的反对,平章会馆屈服于斯而另行重新订定章程,规定不准任何人在会馆内讲述革命、宣传革命,以免被拖累。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当年对革命起义忧心忡忡,为怕连累自身及财产而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去年“庇能会议100周年庆”,槟州华人大会堂却是首要的主办单位之一。由此观之争功诿过是人之常情!

因事过境迁,革命早已尘埃落定,如今支持百年庆祝之事不会殃及池鱼,又有见报机会,何乐而不为。不过,也不能怪罪现今的槟州华人大会堂理事会,当时他们都没来得及出世。

可是,马华高调操弄回教国课题,却低调处理马来文圣经一事,彰显出马华向来只会“说”而作不了“大事”的一惯作风!

政客仅为力保权力利益

同样的,如果行事作风心胸坦荡荡,何必还要花大钱来召开特大“解释”展延大会的理由?那岂非脱裤放屁,多此一举?

说穿了,就是权宜之计,为求力保权力和利益而已!没有权力,就没有利益。政客,为民服务只是口号一句,听而信之的人都是傻子!

堂堂一个华人政党,沦落到选一个失德者为领导人,你能对他们有任何指望吗?涉及交通部、卫生部、教育部、旅游部,内政部等等职务,他们交出什麽成绩?

宗教与政治地位比重相同时,马华能改变这种政风吗?不能,他们只会告知“这是宪法规定”,“尊重宗教自由”,“敏感问题”。

不允强行推行宗教意旨

别瞎扯了,“宪法规定”的只是大原则,不是死硬不可变革。一旦条文已不适现在的社会环境,就该修正,否则要法律来干嘛?只要不违背原意与精神,细节应可立法修订以符合现代的社会生活才是良策。

宗教的原意本是导人向上向善,如果搞得不同宗教之间多有纠葛,这是得不偿失,相信也破坏了创立宗教的真善美。宗教也多因不同族群文化而信仰有差异,同属国民,施政就不能有所偏差。否则类似中东问题,多因宗教而吵嚷不休,甚至兵戎相见,何苦!

尊重信仰自由,不只是宪法规定,也是为人应有的处世待人的基本原则。如今回教党强行以政治力量推行宗教意旨,肯定会影响到其他族群的文化信仰,马华却在这节骨眼选择隔岸观火,甚至于煽风点火以抬高自己的身价。

请别忘了,唇亡齿寒,幸灾乐祸非福也!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张金发 201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