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谷防飢是生活美德,但還是有許多年輕人經不起物質誘惑,或無法區別需要的與想要的需求,而陷入追求物質生活與理財不當,甚至宣告破產的陷阱。
報窮局總監拿督阿都卡林指出,從2005年至今年9月,有多達10萬5519人被判入窮籍,其中25%破產者,是因無法償還車貸。
主要原因是金融機構提供各種貸款便利,包括零首期、低利息的汽車貸款與個人貸款,吸引客戶上門,但若這些便利被濫用來追求高消費的物質生活,購車者最終會陷入財務危機。
公共交通系統不完善,是許多年輕人買車的理由,但應該按步就班的,選擇自己經濟範圍內能夠負擔的車款,謹慎考慮是否有能力承擔車貸,並且把攤還期控制在5年以下。
專家就建議,由于汽車會逐年貶值,若經濟不許可,可考慮購買二手車,才不會被沉重及冗長的供期捆綁,或選擇引擎容量較小的車款,而不是打腫臉皮充胖子,硬是要開大房車。
我們認為,要有效的控制因車貸造成的破產,國家銀行及貿消部應加強宣導工作,避免年輕消費人陷入市場上許多的促銷陷阱,導致消費人的財務狀況越陷越深。
儘管政府已著手檢討現有的1967年破產法令,在該法令下為“破產”重新定義,縮緊鑒定破產程序,以及提供替代方式協助面臨破產人士。
我們擔心,許多破產申請者由于不甚瞭解破產相關法律,或者沒有尋求有經驗律師的幫助,而讓破產者受到各種限制,無法“重新做人”,脫離破產行列。
我們勸告購車者,謹記“量入為出,量力而為”八字箴言,不要為了追求物質和滿足虛榮心,讓自己喘不過氣,失了信用,也苦了自己。
文章来源:中国报社论 20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