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17-11-11 私營化!私贏化?

政府遵守承諾,南北大道5年內不起價。不過,4條大道及檳城大橋的特許經營權期限劃一至2038年,對大道使用者來說,還是有得有失。

南北大道從2016年開始才調漲過路費,每3年的漲幅從10%降至5%,相等於每年約1.7%;調幅是少了,但是小數怕長計,從2016年至2038年,過路費還可以調高7次,總共是35%。

駕車人士還須繳付20多年的過路費,沒有人知道未來國家經濟的狀況,若經濟衰退,過路費將是人民重擔。

政府是在1988年和南北大道公司簽約,過後於1999年、2002年及2005年因為展延調高收費等因素,而增加了3份附加合約,讓收費期限從原本的30年延長至50年,直到2038年。

這就是政府處理私營化大道計劃的手法,碰到大選、展延收費,就以延長收費期,作為補貼,或者是由政府做出賠償,最終成本是遞增,代價由下一代人來承擔。

在大道合約解密後,根據馬華的研究,收購南北大道公司對政府,不是一種拖累,反而是有利可圖的投資,而且政府也可取消過路費的調漲。

南北大道公司從2004至2007年的稅前盈利是42億6千萬令吉,扣除違約的賠償後還可取得35%回酬。這是一筆好生意。

行動黨則指出,政府可基於國家利益購回大道的特許經營權,無需支付過於高昂的代價。

如果由政府收購南北大道公司,就能夠直接惠及人民,避免它繼續成為政治課題。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從馬哈迪時代開始,私營化政策已經實施將近30年,是時候重新檢討其利弊。

私營化政策原本是要減輕政府的負擔,把一些社會成本轉嫁私人界,然而事與願違,一些失敗的計劃由政府收拾殘局,或出現舞弊的現象。

巴生港口自由區計劃是其中之一,法庭審訊就爆出部長未經同意就發出支持信。

交由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家族公司經營的國家養牛計劃也出現疑團,為甚麼NFC公司獲得政府提供的2億5千萬低息貸款,卻動用980萬令吉購買豪華公寓?

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也揭露,政府可能因馬來西亞國際金鎗魚漁港私人有限公司在該漁港計劃的無能管理,而蒙受2億900萬令吉的虧損。

政府應該停止簽署偏袒私人公司的特許合約、停止發出支持信和低息貸款,不要繼續做冤大頭。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才是檢討私營化政策應有的態度。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林瑞源‧20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