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17-11-11 送魚不如教會釣魚

當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建議要把我國塑造成高收入國,舉國人民歡騰接納這項建議,但部分當老闆的就有點苦惱了,這是否意味著必須承擔更高的成本,才能促成這項建議?

2011年國家薪金諮詢理事會法案通過後,9月15日憲報頒布生效。看來,政府推行最低薪金制,勢在必行;但以目前的全球低迷經濟氣候,在這個時候推動最低薪金制,會取得各方皆贏的局面嗎?

一直以來致力推行惠民政策的雪州政府,率先跳出來探討推行最低薪金制的可行性。州政府決定先從官聯公司開始,推行這項新制度,然後才在私人界開始推行;公務員因涉及退休金及政府儲備金,公務員的部分,則有待中央政府更改政策後才宣佈了。

雪州大臣卡立透露將與官聯公司人事部及僱主研究,如何實際執行最低薪金制。他提出的做法,就是要低收入者增值,州政府將撥款協助他們提升技能,在職場上發揮更多的功能,以賺取更高收入。

但是,一個清潔工人不管如何提升工作技能,薪金始終不可能超越一個行政人員吧?這樣的情況,如何去調升他們的薪金?

因此,有人提出以時效制來提升他們的收入,效仿歐美及澳洲等國家,以每小時方式計算薪金,工作越長時間,薪金就越高。

這樣,是否會引發另一波的問題,最低薪金制只是設限於大馬人民,還是連外勞也包括在內呢?若是外勞也要求最低薪金制,是否也應與大馬人民的最低薪金制相提並論呢?

根據人力資源部調查,大馬工人中有34%每月收入低於700令吉,比大馬半島所制定的平窮縣720令吉還低。試問,一個月入低於1000令吉的年輕人,如何在大都會里成家立業?一個人生活也成問題。

因此,政府有必要協助這些低收入者提高收入,除了透過津貼外,應該要改善他們的工作技能,以間接提升他們的收入,此舉猶如教會一個人釣魚,而不是送他一條魚的道理有相同之處。

就如一個學校園丁,收入有限,如果政府給他一塊地,讓他種植蔬果或花卉,這樣便能提升他的額外收入。這種永續賺取額外薪金的方式,說不定能間接造就一個新崛起的企業家!

可是,政府在制定最低薪金制的時候,可有考慮過我國是否需要如此多的公務員?若一個人在增值後可以處理兩個人的職務,那麼多出來的一個人該怎麼辦?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唐龍英 20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