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18-11-11 減少依賴印尼女傭

首相納吉和印尼總統蘇西洛經過雙邊會談後,宣佈解除印尼女傭來馬工作的禁令,這意味著馬印雙方同意從12月1日開始,允許印尼女傭繼續到我國工作,惟她們必須是以女傭身份入境,禁止以旅遊身份進入我國工作。預料第一批約三、四千名女傭會在明年1月即可到我國工作。而目前已有5萬名印尼女傭準備前來,另外還有5萬名仍在申請當中。由此可見,儘管我國一小撮僱主虐待女傭的事件被印尼媒體大事渲染,並無阻印尼女傭到大馬工作的意願。

解除禁令,對馬印雙方皆有好處,印尼女性需要工作來負擔生計,而我國僱主則需要她們來幫助解決家務問題。過去由於國內發生多起僱主虐待女傭事件,導致印尼政府於2009年6月下令凍結女傭來馬工作。馬印官員經過多次談判,卻始終無法針對女傭的保障與權益問題達致協議而僵持不下。雙方此次能針對數項課題取得共識,主要是彼此做了讓步和妥協,如馬印女傭仲介公司皆同意只能向僱主收取4千511令吉總費用,其中印尼仲介取1千800令吉,另外2千711令吉由我國仲介收取。

馬印仲介公司也對女傭逃跑問題達致解決方案,此外,在新協議之下,僱傭雙方都有必要遵守的條件,如女傭每周休假一天或以工資取代,女傭自己保管護照,僱主須把薪水存入女傭銀行戶頭,以及女傭前來我國之前須在印尼先上200小時或21天的課程,先瞭解我國多元種族社會的基本生活習俗與文化常識,有助於僱傭之間的溝通,避免誤解或甚至虐傭事件發生。

然而,新協議卻對女傭的最低薪金制課題避而不提。我國去年7月曾與印尼簽署女傭瞭解備忘錄,過後即一直擱置不談,主要原因乃是印尼政府將女傭的最低薪金設在800令吉。我國則以國內各行各業都沒實行最低薪金制,大馬人民本身都未享有這項制度,不會特別為印尼女傭實行最低薪金制為理由加以拒絕。新協議未設定最低薪金制,表面看來對我國僱主是好消息,然而,長遠來說,對大馬國家和社會卻未必是好事。

目前印尼女傭的基薪介於500至600令吉之間,比起菲律賓女傭800至1千令吉的薪水,顯然非常廉宜,一般中上家庭都能負擔,因而容易產生濫請女傭的弊端。印尼政府下達禁令之前,在我國的23萬至25萬名外國女傭中,印尼女傭就佔了80%,這固然是因為印尼女傭在語言上比較容易溝通,主要原因,相信還是她們的薪水比其他外國女傭低廉,才獲得僱主偏愛。這種情況無形中加重了許多家庭對女傭的依賴,這不僅衍生社會問題,也導致我國外匯嚴重流失。

在城市地區的一些雙薪家庭,外國女傭顯然已成了不能缺少的家庭一員,印尼女傭不來,許多家庭則以柬埔寨、越南、菲律賓女傭取而代之,這種現象反映我國社會已過度依賴外國女傭,養成年輕一代不做家務、不懂料理本身起居生活等等陋習,倘若僱主沒有以身作則,對女傭呼喝或有虐傭行為,更在小孩幼小心靈產生負面影響。近幾年來,虐傭事件屢傳,儘管涉案僱主皆逃不掉法律制裁,被判重刑,似乎也未能發揮警戒作用。下個月開始一批批印尼女傭將捲土重來,希望僱主自我警惕,勿再傳虐傭事件,以免馬印關係再掀波浪。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社論 20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