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貸款攤還期從11年減至9年,並以貸款申請者的淨收入作為審核標準,可以教育國人謹慎消費,並要量入為出,避免因理財不當或為了物質享受,而債台高築,最終宣告破產。
淨收入作為審批貸款申請的標準,以及縮短攤還期,除了可以控制無法償還貸款的問題,也提醒人們在買車之前,確定本身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攤還車貸,更重要的是,縮短攤還期,也減輕貸款利息的負坦。
年輕人不善理財
全球經濟不景,加上汽車市場的競爭,一些汽車公司以零首期、低利息貸款、長達11年的攤還期等促銷方式,吸引消費者購買汽車,特別是剛踏入社會工作的年輕人與經濟能力欠佳,卻想擁有汽車的一群。
這個方式無疑刺激汽車業成長,但也隱藏一個危機,即除了汽車貸款,還有房屋貸款、信用卡、賒賬卡的各種方便,為貸款者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若貸款者不善于理財,寬鬆的貸款方便,將成為借貸款者的計時炸彈。
根據報窮局統計,過去6年我國有10萬5519人破產,其中25%是因為無法攤還車貸而破產;過去5年,全國有1046名25歲者,因無法攤還車貸與個人貸款,而告破產。
嚴厲執行新指南
上述數據提醒大家,輕易獲得貸款與消費者不善于理財,導致欠債或破產的問題,必須受到正視,有關當局必須制定更嚴厲的貸款申條件,並且要監督金融機構嚴格執行,避免金融機構為了爭取客源,而放寬貸款條件。
消費者必須明白自由市場的遊戲規則,金融機構與貸款者仍擺脫不了“利字擺中間”的關係,無論貸款條件多麼誘人,消費者還是要量入為出,才是明智之舉!
文章来源:中国报社论 201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