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0日星期日

20-11-2011 挪用等同盜取

中小學生100令吉上學援助金發放了,家長紛紛前往學校領取。

 大多數家長選擇在學校假期開始前到學校去,因他們都曉得有句話叫“夜長夢多”,唯恐領取期有時限。經過教育部副部長魏家祥講解,大家也許能夠較為寬心,不必急急忙忙丟下工作前去校務處。

 領取援助金的朋友說,學校出現人潮;有的學校有正經八百的頒發儀式、有的則“順便”訓導孩子課業、一些則輕輕鬆鬆拿了就走……

 遺憾的是,政府發放給中小學生的“心意”,本是要減輕家長購買開學所需用品的負擔;然而卻傳出有家協實行與學生“對半分”,擅自扣除輔助金款項,使原本的100令吉款額削成50令吉。

 若非有家長揭發,教育部可能不會發現有學校如此膽大妄為,使出陽奉陰違“陰招”,擅自將付給莘莘學子的援助金當作給家協的“撥款”。

總有人打主意

 這種現象仿似古時的賑災基金,從山高皇帝遠的地方運送至災區,最后僅剩“碎銀”的情況一樣。

 所幸,這次事件及時發現與作出糾正后,止住了。可是,我們不得不嚴肅且慎重看待無論大小總有人“貪”的情況。

 無論是政府撥款也好,私人財帛也罷,任何事物要是扯上金錢,總有人打主意。

 就如一些人會突發奇想充當“代理”,自稱有“門路”替人們申請援助金、購政府組屋、營業執照、辦理不易取得的出入境許可證件等等。

 不管錢最后被拿來公用還是私用,這些習性都不被鼓勵和允許。“挪用”即等同“盜取”,決不容寬鬆處理。還望相關部門審慎處理,嚴加懲戒方可正綱紀。

文章来源:中国报 作者:董嘉欣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