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

21-11-11 正视国语应有地位

外报评论:正视国语应有地位

《马来西亚前锋报》专栏作者阿旺士拉末促请各州市政厅,仿效吉隆坡市政厅的做法,规定除非涉及特别名称,否则所有商业发展计划须以国文命名。

阿旺坦言,他至今一再挑起商店及建筑物招牌没有突出国文,以及店名大多数以英文命名的情况。

近来吉隆坡一带的情况显示,许多新建筑物都以英文命名,这些新建筑物包括花园住宅区、高级公寓及商业大楼。

这情况除了令人误以为身在西方国家外,也令人认为有关地主或发展商对英文较有信心,以及认为英文名称有助市场行销。

如果实际情况确实如此,这将是国文的不幸,因为国人本身竟然不把国文放在应有的地位之上。

简言之,目前应是国人挺身而出,加强国文生命力的时刻。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摘自《马来西亚前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