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

03-11-11 人民要的是實際改變

近幾年來,爆出了許多公務員的貪腐弊病;每一次國會公佈國家總稽查司報告,總是揭露讓人民咬牙切齒的貪腐報告;超出一倍、兩倍已經不是稀奇,超過數十倍,也只是平常事,最離譜的竟然會超出百倍市價,購買一些普通器材!

2006年的總稽查司報告,揭露了以1146令吉購買市價只有160令吉的筆具。青體部也被爆以1164令吉購買市價只有50令吉的汽車千斤頂。

一年之後的報告則揭露,根據教育部記錄,2005至2007年期間,812所學校不見了英語教數理的教學器材,損失高達956萬令吉。

到了2008年,一個市價1500令吉的儲物櫃,以1萬3500令吉購入;一個市價90令吉的母指碟(thumbdrive),竟以480令吉購入;一副市價2萬餘令吉的焊接器,則以4萬1429令吉進貨。

問題是,今年已是2011年了,當年被指涉嫌貪腐的那批公務員,不見任何一人被控上法庭,或是受到對付,遭受革職!追根究底,原來總稽查司報告,沒有執行權,無法採取行動對付違例者!

結果,2009年、2010年的總稽查司報告再次爆出各種不同的弊案及貪腐案件;如此下去,2011年、2012年……到2020年,這樣的事件將不間斷上演,媒體公眾一邊在罵,一邊再舉出多少年來的案例,結果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有人說,無法對付公務員,因為他們受聯邦公務員制度給保障;犯錯的公務員頂多只是調職、降職或發放邊疆!

但是,另有說法,雪州議長拿督鄧章欽曾指,委任縣市議會的地方政府官員是州政府的權限,包括縣市議會主席;因此州政府絕對有權力對付失職的地方公務員,甚至將他們革除。

結果呢?人民要的,不是安撫、不是糖果,更不是一時的美夢;人民要的,是實際的行動、改變及轉變。因此,請政府儘快加速改革,對付那些濫權貪腐的公務員,加強公務員的績效,這樣公務員要調薪,人民也不會有意見。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唐龍英 201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