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大道起價問題是老生常談,大家給錢都好像給得麻木了。有時生氣也是因為給了錢還要堵車,感覺錢像白給了。可是要說為了起價而生氣的,還真不多。但話雖如此,總沒有人樂見物價天天漲的。
這回UEM集團和僱員公積金局宣佈,南北大道公司及檳城大橋私人有限公司屬下的5條大道,在未來4年過路費不會調漲,乍聽之下還真讓人高興。而讓老百姓高興的,還是“為了減少政府壓力,政府更無需繳清南北大道公司總值65億令吉的賠償金”的這一消息。
看起來好像利惠全民,可是仔細看看,南北大道的合約是2030年才到期,換而言之,這最多只能是未來4年的事情;事實上我們也見到了,從2016年起,除了檳城大橋,新的收費調整幅度將是每3年調高5%。而重要的一點是,更多的大道收費期被延長了,其中檳大橋的收費更是延長17年。既然主要合約都能夠從2018年延長12年到2030年,個別大道延長收費期,也就不奇怪的。
但如此一來,似乎整個惠民的好處,就變得有些寅支卯糧了。或者換句話說,變了攤長分期付款的期限。有點像房貸的優惠,即便頭一兩年零利息,但最終全盤點算起來,銀行的收益仍是沒有減少。只是客戶在感覺上,好像獲得了好處。
如今再談收購南北大道,似乎已沒有太大意義,因為那在目前而言,是不可能的事。對涉及收費談判的各造而言,這已經是“多贏”的結果。因為他們達到了“減低漲幅、減輕賠償、保護了融資機構利益、為股東設定公平交易”。這裡頭似乎看不到有甚麼是實際惠及老百姓的,只是根據UEM集團首席執行員兼董事經理依薩汀的說法,延長收費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隨著收費微漲和期限延長,可讓他們維持大道的素質和服務”。
這樣的邏輯很奇怪,但他傳達出的訊息就是老百姓沒有吃虧,大道公司也沒有吃虧,大家各取所需。老百姓眼下口袋緊,就暫時少付一些;大道公司延長收費,錢始終還是會進袋的,只是要長一點時間。
當然,我們不明白如果不延長收費,是不是意味著期限一到,大道公司就馬上撤走,不理會也不維修了?難道我們不可能找過一家,可以收便宜一點,又有良好服務的公司?
答案恐怕是困難的,因為這是有“特許經營權”的,除非限期結束,否則大家也就只能繼續看著一個又一個看似多贏的說詞出台。只是錢包暫時可能少出一點錢,還是有不少老百姓表示欣慰的。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余則成 20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