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首相在916大馬日前夕宣佈廢除一系列箝制人權的惡法,擴大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空間時,朋友都忍不住歡呼,準備迎接改革。
那一夜,面子書儘是一片歌功頌德,有人高呼我愛領袖,說明許多人,至少一些國陣成員也在期待,內安法令被廢除,民眾集會自由的空間獲得保障。
當時,一片熱情與歡呼聲中,也有少數人提出,別高興得太早。
兩個多月后的今天,看到2011年和平令集會法案及政府修正大專法令第15條文,以允許21歲以上大專生參政時,在歡呼與別高興得太早之間,我選擇后者。
因為眼前的事實再一次證明,政治人物落實的承諾,往往會走調。
原本沒有設下禁區的和平集會,在新法案下變成禁區處處,警方有權逮捕沒有遵守規定條件者。
改革在於實際行動
大專法令呢?這邊廂說,讓21歲以上大專生參政,另一邊廂又要對大專法案違憲裁決上訴,前后矛盾的論點,讓我看了差點以為自己“精神分裂”。
我不曉得有多少人有“精神分裂”的感覺,但我相信改革在于誠意,誠意的體現在于實際行動,當政府用誠意去推行改革,民眾一定能感受到。
若改革換來的是大多數人都有“精神分裂”的感受,至少說明一點,改革的方向與民意漸行漸遠。
我在想,若政府的改革重點放在對付干擾和平的人,如701檳州的非法大示威及“霸佔”檳城大橋的人士,以及飆車族從光大奔馳到州議會外示威等,我相信會贏得更多掌聲。
文章来源:中国报 作者:吳慧芳 201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