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

23-12-10 议长应公平对待在野议员

多年前,我碰巧认识了一位国会下议院议长。那时,马哈迪还未把本身的意志强加於每一个国家机制之上,而后果显然是可以预见的。这位议长表示,他从事的不仅是一份工作这么简单。那是一项崇高、慎重的个人义务,必须时时刻刻小心翼翼地公正、公平处事,一定要將確保国会庄严、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大任牢牢铭记於心。他说,他认同国会是“民主圣殿”,而他则是“大祭司”的说法。身上流露出学者的气息,並且潜心於英国国会的传统习俗,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活到这把年纪,当然见过无数主持上下议院的议长变换更迭。他们全都是正直、高雅、有风度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责他们偏袒执政党。他们在接手主持国会时,就被教导必须以维护国会及他们本身名誉和尊严为依归。首先,他们拥有楷模般的个人特质。再者,就算將他们当中最差的那一位与现任来比较,这种做法根本不得人心,都会惹人反感,彻底有违我认知的公平。

我给议长的忠告是,他应该认真考虑退位让贤,好让国会的尊严得以失而復得。据说,他未能尽职责,所以应该承认他完全不適合这个职位,因为就算过了100万年,他也不会具备任职者应有的特质的。

凡是有政治倾向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责怪反对党成员,对议长恼人、挑衅又笨手笨脚,近乎胁迫的“干预”反应太大。不过,这简直是忽视了议长相当於国会的这一事实。毕竟,他是决定国会氛围及议会行为操守標准的人。他显然认为,他的存在是为了取悦一些人,亦是极重要的三权分立学说遭马哈迪猛烈抨击后的另一个后果。议长已心甘情愿地参与了此失策计划:破坏立法机关仅存的独立性,成了共谋。欲有效做好份內的工作,他必须恪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执行任务,以贏得全体朝野议员的尊重。然而,为了能一劳永逸,他竟公然漠视及掩藏这项重要原则,进而坏了国家最为重要的民主体制。

我注意到,议长倾向於將在野议员合法、符合程序的提问及打断別人发言等同於违抗犯上。至少可以说,这让人感到相当遗憾。更糟的是,他一下子便认定自己受到冒犯,还杯弓蛇影。议长应该有节制,富有同理心地行使被赋予他的权力。

马哈迪主义横行22年后,经已破坏了我国的每一个机制,此时的我们与容不下反对党的新加坡国会议会常规不相伯仲。如果纳吉不改革我们的议会制度,反映出民主国家该有的最佳范例,他那一连串的改革方案將会化为泡影。在野党有他们的角色,这是宪法內明文约定的一部份,所以在野党必须受到如宪法所述的待遇。在野国会议员是由人民投选出来的,因此他们对国家应尽的职责也不该受到限制,因为加以限制即等於违反了民主的基本原则。首相大人,您应指示议长先生礼遇人民代议士,以表达对国会的尊重,哪怕只有那一点点,因为在一个文明的世界里,他们有权要求受到这样的待遇。

议长先生,“我的话说到这里为止。谢谢!”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东姑阿都阿兹‧译:曾慧金‧201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