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污委員會已針對2010年總稽查司報告開檔調查36宗案件,並會向公眾匯報進展,不料第一次匯報,就帶來驚愕。
反貪會完成海洋公園局以逾10萬令吉購買兩支共值1萬令吉的雙筒夜視望遠鏡的採購案,結論是官員只是犯下未遵守財政指示買貴貨的錯誤,並不屬於濫權貪污。
這樣的結論引發數個疑問:
一、為何短短9天(包括屠妖節、星期六及星期天的3天假期),就完成調查?效率如此之快,卻無法確定有多少名官員涉及。
到底反貪會盤查了多少個官員?是基於甚麼,如此武斷沒有貪污?
二、反貪會表示嚴正看待採購系統和程序上的弱點。既然是嚴正看待,為何2006年報告揭發用5千700令吉購買實價只是50令吉的千斤頂、2008年報告揭露花3萬零510令吉購買一個市價只有990令吉的立柱平台、浮羅山背瑪拉高級技職學院以8萬4千640令吉購入2台手提電腦,現在又持續發生?
既然紀律行動已無法確保官員遵守財政指示和政府競標採購管理程序,為甚麼反貪會這次又建議海園公園局採取紀律行動對付涉及的採購官員?這就是嚴正看待?
三、為何負責採購的官員,對數字的概念如此之差?
夜視海事雙筒望遠鏡市價約1千940令吉,海洋公園局官員竟然以5萬6千350令吉購買,差額28倍。如果連約2千和5萬6千都認為差不多,如何有資格執行採購工作?不用做市場調查,大概也知道一個望遠鏡,不可能比一輛國產車還貴。
在養牛計劃下,3年耗資1億4千100萬令吉飼養8千頭牛,一頭牛要價1萬7千625令吉,難道所養的牛只大如恐龍?
四、到底是由誰去評估和鑑定採購合約的合理性?
儘管海洋公園局已根據一般的程序招標,但若沒有任何單位去審查最終交易的情況,隨時會出現“浪費公款”的漏洞;稽查署不可能找出所有的弊端,因此政府機構必須有審查單位和吹哨人機制。
五、為何聯邦政府債務節節上升,還容忍“天價”購買器材的行徑?
國庫入不敷出,除了行政開銷增加之外,浪費、舞弊及錢用到不對的地方,也是因素之一。如果不謹慎理財,即使是徵收消費稅,收支也無法平衡。
譬如,吉隆坡國際機場至機場快鐵的行李運輸系統耗費1億8千603萬令吉打造,卻不能使用,就是好大喜功。
種種疑問,都還沒有答案,怎能就此結案?令人納悶。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林瑞源‧20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