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09-12-10 国民型中学须自救

日前在槟城举行的“国民型中学问题与挑战”研讨会,出席者显然决意“一洗颓风”,要突破国民型中学长久以来的困境,如争取每周7节华文课﹑维持华校特征﹑发扬中华文化等。

与此同时,大多数出席者认为应该成立全国性中央机制以凝聚力量,代表国民型中学。

目前,华人普遍上并不认为国民型中学是华校,虽然它的学生以华小生为主,甚至100%是华裔生,但因为教学媒介是国语,所以它所施行的是华人教育,不是华文教育,故尔国民型中学不是华校,这就是它很难得到华人认同的原因。

执行上头交代

在当局安排下,国民型中学的华文节数可谓江河日下,三分一(华文授课)时间一开始就不曾有过,每周七节很快变为五节﹑四节﹑三节而至两节,再到完全没有华文课者也有。

这种改变,不能责怪校长,毕竟他们是公务员,他们的责任就是执行上头交代,纵有千般理由,但一句“ikut arahan”,他们唯有照做。他们这次能打破禁忌召开研讨会,把国民型中学的困境与愿景公诸于华社面前,已是难能可贵的行动。他们对维护国民型中学(华文学校)的形象,也已尽心尽力,接下来就轮到华社须全力支持与参与他们的争取行动。

争取每周七节华文课,这是最“克己”的要求,以华文的博大精深,每周七节很难竟功。令人诧异的是董总和华总会长方天兴,却要求国民型中学每周上五节华文课,与三分一时间的承诺,董总和方总会长何以要如此自我矮化、自我放弃?

真是自乱阵脚

尤其董总,抢先在研讨会前提呈备忘录给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要求让国民型中学每周上五节华文课,此举真是自乱阵脚,分化维护华教的工作,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董总何莽撞若此?

所谓“人必自助而后人助之”,事到如今,国民型中学校长﹑董事会﹑家长以及校友必须自己结合起来。董事会(已被“贬”为学监会,这“贬”有无法律依据?)更须自救,带领家长和校友争取恢复国民型中学之“旧观”,如学生必须来自华小、华文为必修必考科、大部分教师为华裔、华文为行政语文;校长﹑副校长及各科主任须具华文资格等等。

但这是非常艰巨的工作,绝不是“单打独斗”能做到,所以必须把拟议中的全国性中央机制组织起来,凝聚78所国民型中学的意愿与力量去争取“还我本来面目”,假如它们本身率先而行,必可得到华社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报 作者:罗汉洲 201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