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

26-10-11 宗教主義可比於社會主義?

有觀點以為信奉某宗教主義的政治運動可比於信仰社會主義者,恐怕有待商榷。雖說社會主義不無類似宗教的集體信念、情操、烏托邦理想、「偉大領袖」,乃至如神話般的歷史,惟社會主義所訴求的正義和超越,並不最終繫於某種「天上」(celestial)的神秘權威和力量,而是世俗的。

換言之,縱使某些以社會主義作為主流意識形態的國家,的確也會產生集體崇拜,乃至教條主義、絕對主義的現象,惟其「教義」和「偶像」之本質上的世俗性,顯然不易催生如「中世紀」般深度著魅的極權主義。實際上,今天沒幾個國家還奉行如斯大林或毛澤東時代那樣的社會主義極權政體,便足證明世俗化的意識形態,縱使要給社會進行集體著魅,恐怕也難以持久。乃至,著魅失敗之後,或還更會導致集體心靈的彷徨、虛無和冷漠。

另外,同樣關鍵的是:社會主義最「神聖」的權威來源,畢竟還是具體的「人民」,而非某種「不可思議」的神靈。雖說人民之「授權」,也可能被權勢者濫用來建構非民主的極權主義,無恥地合理化一些既得利益者的政治壟斷、經濟尋租、文化美容;惟因基本信念還是「為人民服務」,所以待社會趨穩、民智漸開,人們對生活品質--包括自由、平等、尊嚴等,有了更高的要求之後,極權主義往往就很難站得住腳了。

而宗教主義顯然重視比「人民」還要超越、絕對、無上的「神威」和「神權」,即便承認民主的價值,但還是有一定的保留,即不可在信仰上講民主,否則就是難以饒恕的褻瀆或僭越。當然,在其以神學為本的施政理論中,保障人民的權益和福利,實乃「神政」所高度關注的「諭命」,惟如此被神權所主觀規定和「庇護」的「人民」,恐怕不是現代政治上真正人格自由、主權獨立,理應作為社會和國家之「主」的人民。

神政若不是真正「以人民為主」、「為人民服務」,如說在思想上不允許自由、開放和多元,甚至通過國家機器來監控、宰制人民於思想和文化空間的一舉一動的話,那只能說是回歸中世紀了。中世紀當然不是沒有其所能提供的保障和福利,乃至「人間天堂」,惟任何把人民當作「無知羔羊」來「圈養」的政治制度,始終容易催生手執皮鞭的神權代表,而非人民代議士,屆時幸福可不是該追求,而是要被「喂養」的了。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鄭庭河 201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