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星期四

27-10-11 稽查報告三部曲

中國貪污的情況嚴重,但懲罰也重,每一年都處死了不少貪官。隨著中國網媒、部落格的發達,網民也更積極在網上爆料,希望能懲治更多地方官員。

去年11月,一篇名為〈批發貴過零售――政府採購,只買貴的?〉的文章在網上流傳,中國網民爆料說,浙江政府的採購清單上,“一台42吋電視機的協議價是4千880元,已經是優惠價了,然而記者發現在百貨大樓,同一型號的電視機,只要4千500元就能搬回家了。”

你沒看錯,我也沒搞錯,作者的確煞有其事的說,電視機的原價是4千500元,政府的採購價是4千880元。

當我們在“小悅悅被撞死事件”上批評中國人冷血時,從上述的例子,你是不是看到中國人可愛、大驚小怪的一面呢?在大馬,政府的採購價如果只是高出市價10%的話,這則新聞的價值還不如一則鉤球的新聞。看看我們的公務員,2千182令吉的電視機,以接近730%的價格,用1萬6千令吉豪氣買下,這才是新聞,而且這種事,像過年一樣,年年發生。

以中國的刑法,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就可被處死刑。人民幣10萬約等於馬幣5萬,貪5萬就會人頭不保,當然是嚴刑峻法了。不過,也不是所有國家這麼沒有人情味的,那位以28倍的價錢,用5萬6千令吉買下2千塊望遠鏡的仁兄,絕對不會因為“疏忽”而腦袋搬家的,或許只會搬辦公室,被調到其他部門而己。

人民又愛又恨的總稽查司報告,今年遲到了。和往年不同的是,厚厚的一本糊塗帳,今年只派給議員,不派給媒體了,而且是在屠妖節假期前公佈,媒體休假一日,無法暢談;但是,和往年一樣,報告依然讓我們百感交集。

那股“震驚”的感覺依然存在,只不過加插了兩分無奈、三分痲痺。有沒有發現,人民漸漸和總稽查司報告的弊案和平共處了?每年稽查司報告一公佈,事情發展就像一出三部曲,先是人民震驚、然後是政府檢討,最後是介入調查。

公務員被提控的例子,不是沒有,但是懲罰太輕,沒有警世作用,因為罪名就只是疏忽、瀆職,不可能判太重。在國外,有一套招標、採購的法規,約束了公務員,他們一旦違法,要面對像貪污一樣的重罪。在大馬,沒有像中國《招標投標法》的法令,公務員的“疏忽”是難以根治的,總稽查司報告三部曲,恐怕還要年年上演。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植建成‧201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