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30-10-11 我們都是人權世代,活在人權時代

久違的拉欣諾滿頭白髮,明顯蒼老了不少,惟雙眼依然炯炯有神。若非亮相於土權大會,高調接受「土權領袖獎」和發表「人權浪潮來襲」演講,我們差點忘了這名前警隊一哥的存在。

他把人權運動比喻成威脅國家的共產主義,削弱甚至顛覆已被人民認可的政策,如社會契約。

他以每個世紀必有其浪潮為例指出,如之前的馬克思主義浪潮、社會主義浪潮,以及目前這股人權浪潮,大馬無可避免的受衝擊。

他認為,人權已被封為新崛起的「宗教」,自由主義的「教徒們」把英美視為精神家園,就如當年共產國以莫斯科為中心,向全球輸出共產主義。

拉欣諾的說法能成立嗎?先看看他在警隊生涯中,兩項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這剛好與他提及的「共產」和「人權」有關。

他擔任政治部主任時,直接負責與馬共有關的事務,成為大馬談判團團長,與泰國和馬共進行談判,促成馬共放下武器的《合艾和平協議》。

他另一個讓人記憶猶新的是安華的「黑眼圈事件」。扣留所發生的違反人權事件,讓他負上慘重的辭職、罰款和坐牢代價。

人權就是作為人所應有的基本權利,在不妨礙別人的前提下,要求別人遵守。人的尊嚴建立在人權及平等價值的基礎上,強調人皆生而自由且平等。

人權是是時代的產物,世界第二次大戰時經歷德國納粹、意大利法西斯和日本蝗軍的暴行,深受其害的各國人民感受到建立普世人權標準的迫切和重要性。

人民開始反思國家主權的本質,政府領導人以國家名義發動戰爭,粗暴地插手人民權利的空間,政府隨心所欲根據其價值觀處理事情,影響人民的正常生活。

國際機構如聯合國和國際刑事法庭,對人權議題的關注超越主權國的範圍。人權成為是國際社會共同關心的課題。

同時,國際法的主體從19世紀的主權國,慢慢轉移至20世紀的個人。個人可針對國內事務進行國際控訴。

法國法學家瓦薩克提出的「三代人權」論點,解釋人權不是新鮮出爐的概念,經歷多個世紀演變才發展出今日的面貌。

第一代人權是「個人基本權利」,如公民及政治權的維護,提升人民在政治體系中的地位,反映17和18世紀的個人自由主義思想。

第二代人權是「社會基本人權」,如經濟權及文化權,反映19世紀紀開始興盛的社會主義思想。

第三代人權是「集體人權」,如民族自主權及經濟發展權,其反映的二戰後第三世界國家對於全球資源重新分配的要求。

我們都是人權世代,活在人權時代,實在沒有必要把它視為洪水猛獸,時代的巨輪不斷推進和修正人權觀。

除非你想活在侏羅紀公園的恐龍年代,不然還是接受這個人權世代和時代的事實,否則地球真的很危險。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藍志鋒 201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