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總稽查司報告》引起驚嘆連連,當中有的事故更似是“天方夜譚”――明明不可能在陽光下發生,但卻偏偏出現。
對於政府部門花5萬6千350令吉去買一個價值1千940令吉的望遠鏡,或用1千200令吉去買價值419令吉的烤爐,我們深感不解。這份報告有著太多的問號,拷問人的理性。
而我更關注的是,報告外的“為甚麼”。
為甚麼每年的總稽查司報告總會揭發一些荒謬絕倫的事情?為甚麼這些不應該發生卻實實在在發生的事情,彷彿可以“輪迴百世”,一再考驗人民的忍耐度?為甚麼沒有人為有關錯失負責,承擔起責任?為甚麼人民可以一再忍受當局把納稅人的血汗錢亂花費,而不吭一聲?
這些問題的答案,或許會影響國家未來的發展。
其實,要減少總稽查司報告的荒謬內容,並不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答案很簡單,就是建立問責制度,找出負責人。
現在的問題是,很多人要掌權,要擴大手上的權力,可是一旦爆發弊端,卻不願承擔責任,一副“與俺無關”的模樣。
我曾聽過,有部長“正氣浩然”兼“慷慨激昂”地說,他會針對某某事項負責。不過,這種言論“只供參考”,而且可從多角度詮譯。真實的情況是,我國這些年來發生了不少需要高官負責的事件,可是你可見過高官引咎辭職?
也許,集體負責是一個不錯的概念,有利於塑造團隊的向心力與團結,不過這也很容易變成沒有人負責的局面。職是之故,政府當務之急乃建立一健全的問責制度,不容他人逃避責任。唯有如此,國家行政才能日益完善,踏上富強之路。
總稽查司報告並不是一份讓人看熱鬧,供人話資的文件,它是政府行政表現的成績單,政府與人民應嚴正視之。倘若政府不正視報告中所揭露的弊端,只是天天高調談論強國富民之道,最後我們只會離“2020宏願”越來越遠。另一方面,人民也有義務運用輿論壓力或手中選票確保政府落實良好施政,減少弊端。
如果我們任由國內荒謬行政事件繼續上演,那麼恐怕有一天,這可匯集成一本厚厚的馬來西亞版《天方夜譚》啊……。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張慶祿‧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