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長諾莫哈末指出我國共有100多萬名專才旅居海外,其中有57%被新加坡吸納。筆者對於此數據感到很驚訝,試想一想,如這100多萬的人才現在都留在國內的話,那麼現在的馬來西亞是否已經能與鄰國一樣成為“先進國”了呢?
所謂重視人才與培育人才等同重要,但以投入時間的長或短來評定其重要性的話,筆者倒認為前者才能在短時間內提昇國家競爭能力;後者雖重要,但由於需要付出的一段較長的時間方能見效,因此只能默默耕耘,等其開花結果的一天,並無法解決當前的逆境。相信我國政府也明白這個道理,因此近幾年特別正視“專才回流”的問題,從而提出了一項“專才回流計劃”。根據相關報導指出,這項計劃所提供的優惠包括:回流大馬專才享受5年稅率一律15%;專才的配偶及孩子的永久居留證申請;國外帶入馬來西亞的外國產品將豁免稅務;孩子就讀國際學校。
對於以上優惠,筆者認為過於表面,特別是第二項及第四項是針對海外人才,對於持有本國國籍的專才並不適用。筆者認為政府在招回人才時,除了要提供眼前的“經濟”優惠,也要讓這批專才看見國家的未來。換言之,整個國家的未來動向及方針應該更明確。
筆者也曾瀏覽過“專才回流計劃”的網頁,發現當中並沒詳列我國經濟轉型的新方向,也不曾提及整個國家的未來去向,試問一位國外有安定工作的專才是否能這麼輕易就放開目前所擁有的一切,來投靠一個還沒有訂出未來方向的國家呢?另,在國家的未來方向沒有訂出前,政府就以這種撒網的方式將各個領域的人才招回,這個方法似乎太過草率,萬一專才回國後,遲遲不見可以發揮之處,那麼不是又釀成人才再次外流嗎?
筆者雖堅信國家的未來是掌握在我們每一位國民身上的道理,可是筆者認為政府在進行經濟轉型的這一個重要時刻裡,決不能再有一絲閃失,否則推行更多的“專才回流計劃”也是於事無補的。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劉佩佩201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