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纠纷,总是和性扯上关係。
想到哪儿啦?我是说维基泄密的创办人阿桑奇,被指涉嫌强姦,唔……,更正確说法,应该是没戴套。
阿桑奇犯的明明是政治问题,但是,他被通缉的罪名,却是涉及性侵犯。泄密者和性侵犯者,看似两回事,八桿子打不著的关係,竟然都挤在一块儿发生了。
於是,人们想到美国中央情报局,以及那两位瑞典娇娃的角色。毕竟,她们和阿桑奇的一夜情,究竟是主动、被动,还是被胁迫,都搞不清楚。
不管怎么,阿桑奇的“不安全性行为”发生在瑞典,要嘆奈何。这个国家,一方面是性开放,另一方面,却也讲求性平等;巧合碰上吻合,就可能成为强姦的佐证。
在这个保护女性权益的国家,即使女方愿意发生性关係;但是,如果对方拒绝用套,可能还是会犯上强姦罪。
看来有点荒谬,尤其在东方国家,人们会想说,既然是你情我愿,还管它有没有那一层塑胶。
但是,在讲求两性平等的西方社会,尤其是北欧国家,两性平等,就包括了性权利的平等。
男女的床上关係,固然是两情相悦;但是,一到了真刀实弹的阶段,就出现了关係的不对等。
男人追求真实感受,通常就不管三七二十一。
但是,这种直接的接触,会带来生育的责任,以及传染疾病的风险。
这种责任和风险,直接由女人来承受;尤其是一夜情和短暂的关係,更让女方承担大部份后果。
这种真实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不管是未婚妈妈,或是感染性病、爱滋病,女人通常都成为悲剧主角。
幸亏,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安全套,能够协助克服这个问题。隔了一层薄膜,让女人更加安全。
只是,在男人居於强势的性关係,不是所有男人都愿意接受安全性行为;也不是所有女人都有这种自觉,要求那一层薄膜的保护。
所以,诸如瑞典的“无预备性行为”规定,就是用法律的力量,来推行安全性行为,纠正女性在床上的弱势地位。
当然,法律无法完全控制人性。
在电光火石的剎那,男男女女大概都不会记得甚么“无预备性行为”规定。
况且,事后追究,也有难度。除非,两人在上床之前,签署一张“免责同意书”,先厘清法律责任。
隨著男女平权关係的进展,若干年后,这种“免责同意书”有可能成为床沿的必要文件;先签名,后行动,大家心安理得。
只是,男欢女爱,不再那么浪漫。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郑丁贤‧201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