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星期一

02-10-11 殖民統治:別讓外形模糊實質

國人因為回教黨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有關武吉哈逢警局事件中誰是英雄的論述而引發的依然爭論不休,某些人發表的看法,可能不但無法讓公眾看清真相,反而無意中混淆了人民的視聽。

的確,不像組成「海峽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的檳城、馬六甲與新加坡,蘇丹領導的馬來土邦,並非正式的英國殖民地。不過,它們依然受英國的統治。馬來統治者所享有的主權,從法律角度而言不過是天方夜譚。

無論是在組成單一政體「馬來聯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FMS)的霹靂、雪蘭莪、森美蘭與彭亨,或被統稱為「馬來屬邦」(Unfederated Malay States)的五個各自為政的土邦,即玻璃市、吉打、吉蘭丹、登嘉樓與柔佛,馬來君主在處理任何事務上,都必須請教並採用英國參政司(Resident)或顧問官(Adviser)的意見,只有有關馬來習俗與回教的事務例外。換句話說,決策權依然掌控在英國人手中。

除了讓英國人掌握實際決策權的條約與法律,各重要經濟領域也都由英國人控制。英國人依據英國的政策與利益,決定如何處理各馬來土邦的土地、資源、勞工、資本與市場問題。

這讓各邦的情況,與檳城、馬六甲與新加坡等正式的殖民地沒有差別。讓各邦成為實質的殖民地的,正是英國針對對內與對外經貿活動的控制。

英國對經濟的控制,造成了他們在種植業與錫礦業對中國與印度勞工的欺壓,以及馬來農民在社會上的邊緣化。實際上在大多數殖民地,都出現了雙軌制的經濟,即除了供應糧食的農業,還大規模地展開了以輸回宗主國為主商業作物種植。

現實中我們看到,各馬來州屬都承受了殖民統治帶來的不公正與殘害。正是因為馬來亞遭受了實際上的殖民統治,因此馬來亞馬來民族黨(PKMM)在40年代,以及巫統在50年代才會積極爭取從英國人手中獨立。他們專注的,是英國統治的實質(substance),而非形式(form)。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Chandra Muzaffar博士是一個大馬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
也是理大國際研究教授 《The Malaysian Insider》 評論 1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