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把學生關起來不讓上UPSR考場,這事兒若看在教育先進國教育工作者眼中,簡直就要匪夷所思――不過是一場小學畢業評估試而已!但是在大馬就不足為奇了,這行為背後的思維邏輯再明顯不過――少一人考少一人拉低學校整體水平,成績放榜時,及格率達標了,考A人數躍升了,皆大歡喜,學校和老師還可同獲嘉獎。
令人納悶的是,教育部同仁在評述這件事時,並沒有要“調整”的意思,口口聲聲:這事一定會徹查,教育部絕不允許類似的事件重演。問題是,這行為背後,誰才是罪魁禍首呢?若教育部不是以“成敗論英雄”,以能夠量化的分數來評價學校和老師,會發生這種讓教育改革蒙上陰影的事嗎?教育部若真要負責,該重新設定評估機制,讓真正的、默默耕耘的好學校、好校長、好老師,能以真正的教育理想來評估,然後獲得肯定。
教育部推行的“高表現學校”同樣有好的出發點,沒有好的落實面。高表現學校的鑒定標準分別有6項,包括有學生成績優異、校友在各領域的成就、海內外認證及獎項、與高等學校的交流計劃、海內外交流計劃及卓越品格。雖已強調“並非只是單看政府考試成績”,但政府考試成績優秀,不就佔了優勢?
全國教專業職工會早就對政府推行的高表現學校計劃表示擔心。首先政府在公佈的20所高表現學校後,當中的16所特優學校,就已是只招收成績優秀的學生。教專說:“政府應貫徹有教無類的教育本質,讓學生在其居住附近學校就讀的基本權利,而不是因為不公平的制度,被拒於門外。”
教育的目的,原不在評比。原在於發掘孩子的天賦,原在教賦孩子學習的方法,在於引導孩子的人生方向和價值觀,在於讓孩子發揮創意、敢於想像、勇於表達。嚴長壽在《教育應該不一樣》裡不是說了嗎?考試是假性平等,不能用考試來評量的重要的事還有很多很多。
這一點相信所有有理想的教育工作者都會非常認同。既然教育無法量化的事這麼多,為何教育部、行政單位、教育工作者和家長還是如此迷信考試?甚至搞到有校長暗地裡把圈定為“你去考會拖累大家”的學生隔離起來,罔顧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這樣符合教育樹人的千秋大業理念嗎?委實叫人痛心!
孩子之間競爭、家長之間競爭、學校跟學校之間也競爭,為了競爭可以犧性弱勢孩子的未來,可以當掉個別學生的自尊,難道這就是教育的目的?可是不要忘記,在一個國際化的未來,12歲的孩子是跟全世界的孩子一起競爭,一所馬來西亞的學校是跟英國或中國的一所學校競爭。如果真要競爭的話,就把眼光放遠一些吧!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 作者:雪翠 201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