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您好。昨天提問的馬來西亞華語文「規範」問題,我們這些「小孩」一直以來都有點頗不以為然。但除了「約定俗成」以外,卻說不出個所以然來。聽老師這麼一說,像是捕捉到了幾點意思。原來中國自古到今,語文「規範」是不得已之事,倘若不得不然,也應該在最小範圍內進行。
馬來西亞那個「半官方」「指導」的規範理事會(開始時是由華裔副部長領銜的),他們的想法和做法,看來比中國兩岸政府還偉大。他們想規範的對象無所不包,最好社會上所有文字使用者都能遵守。由於華語文媒體影響很大,所以就規定先從媒體開始。
要命的是,他們對一些名詞的「規範」,反而經常在製造分歧。大體而言,我們也覺得有些名詞用語,辦得到的話最好分歧別太大。但即使有分歧,其實並不會造成太多的溝通障礙,畢竟當地人都習以為常了。就像小小的一元一角錢(馬來西亞是元分二級,沒有「角」,但華人都還習慣用角),北南西東不同地域、男女老少、不同種族、不同籍貫,各有不同的叫法,連我們也說不出來到底有多少種(但買東西找錢絕不會算錯,呵)。
原本官方已有統一規定,但他們曾經修改過,而理事會自己又要在譯名上討個好意頭,二度改名為「令吉」,搞到我們一看這個新譯法,身體就起雞皮疙瘩。類似這種例子,本來已經用開了的名稱,後來又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而另起一個新譯名,結果非但沒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新分歧了。像現在寫多少元要用什麼,反而更加不一致。我們不習慣,外人也看不懂。以前是政府棄好端端的「$」不用而改為「RM」,現在他們還放掉大家熟悉的舊譯名不顧(即使要好意頭,何以不用回大家都明白又更好意頭的「元」呢)。最後搞出更多分歧,像老鼠繁殖一樣,二二得四,四二得八,何來規範的效果?實在想不通。
還有一群人(略有重疊)在「規範」華文小學課本的名詞用語,卻把馬新一帶用了兩三代人帶有感情的名詞說成是「錯」的,而改成中國的規範用語,像「巴剎」婦孺皆曉,改成「菜市」(兩者味道對我們而言好像不太一樣,但還看得懂);把「豆腐花」改成「豆腐腦兒」(這「腦兒」是什麼,我們就不太清楚了);還有把人人熟悉親切的食物名稱,改成可能是北京人使用的詞彙。這些更改都過好幾年了,到現在我都還沒學會。這些社會上不用的(外來)新名詞,對小學生而言,不知有何意義?難道面對中國這位老大哥,連自己慣用了三兩代人的名稱,都不能有信心和情感了嗎?
類似的問題,讓我對馬來西亞那些藉「規範」、「正名」搞西搞東的人很反感。像無聊到去規定「檳城」應該叫什麼,不能叫什麼,那些理由看了實在讓人一肚子火。搞到現在,一般小學生都已經沒有「一角」的中文概念,而只會說「10仙」的譯名詞了。令人更生氣的還有,已經開始有學校裡的老師說「華語」不是規範詞,必須說成「漢語」才對。真是豈有此理!
蘊含華人歷史記憶的地名
像以上這類例子,讓人對那些人所謂的規範很沒好感。該規範、正名的時候,又不見人影,卻有時間在討論一些莫名其妙的新名詞。有些也許值得關注的「正名」課題,這裡且舉一個例子:馬來西亞「華文中學」已成為歷史名詞,有人卻要把當年改制的國民型中學「正名」為「華中」,以合理化他們對「華教」的論述,卻沒看到那些「專家」敢發出擲地有聲的見解。也因為這樣,讓人質疑搞規範、正名那些人的背後,似乎本來就有些問題了。
先前有一次在word檔上轉換繁簡體字時,驚覺由繁轉簡,系統竟然自動根據中國大陸規定,將一些馬來西亞地名轉換成中國大陸規定的用法。對於南洋地名,當地華人老早已自有一套還算蠻有意思的譯法(如Ligor-六坤、Sibu-詩巫、BukitFraser-福隆港等等),有些還和華人歷史密不可分(像由華人開發的地方,馬來西亞大小城鎮很多都由華人開發。一到城鎮中心,不必說,那種建築景觀就是南洋華人色彩,那些地名早已烙印在我們的記憶裡),有些根本還是以華語命名的(像「太平-Taiping」、「永平-Yongpeng」等等)。這些地名(還有好些已經不保的路名),以及那些南洋華人色彩的建築,都是華人歷史記憶的一部分。結果,現在一個個歷史實物和記憶,漸漸有意而且有計劃地被銷毀了。而我們仍然還不太在意華文路名和地名的改變(原名也好,譯名也罷),對華人的歷史、現狀和未來,究竟有何影響?
當「打石街」、「打銅街」、「打鐵街」等等原本自成體系的路名,一條條改成叫什麼什麼Jalan時,那些早期華人的生活記憶,也就被有心人藉發展洪流為藉口,逐漸消失在一般人的腦海中。
如果華語文「規範」還要抱住中國官方的大腿,等到有一天我們也不知不覺遵循中國官方的規定,「新山」改叫什麼「柔佛巴魯」〔「柔佛」是當地一開始就使用的漂亮譯名,「巴魯」(「新」)一看就知是後世怪胎〕,唉,難道連開口叫聲祖先「為你取的名字」的資格也沒了嗎?
也許,馬來西亞華人也不必然儘是那麼的悲觀。只是面對馬來國家機器,華社資源不多,自己人有時候又不爭氣,只能徒唱悲歌。總的來說,目前不少歷史文化還在。至於下一代,那可不曉得了。
寫到這兒,好像離文字規範的課題稍遠了。也罷,紛紛擾擾,如同老師所說的,即使兩岸負責語文「規範」的機構,也經常是勞而少功。一旦想把規範的範圍和對像無限上綱,往往徒增紛擾,既無意義,也沒效果。確實,社會上的一些瑣事和議論,若沒效果,又無意義,其實也無需我操心太多。感謝老師一針見血的意見。就到這裡好了。順頌
道安
子規敬上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201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