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13-10-10 谁挥霍公帑?

旅游部长黄燕燕率夫婿和一名高级官员到澳洲和纽西兰的10天考察之行,共花了公帑24万4千720令吉,引起民间议论纷纷。

黄燕燕既是旅游部长,出国考察旅游业自然名正言顺,一年內穿梭中国、俄罗斯、哈萨克、乌克兰、伦敦、日本……等国之间,职务需要,人民无可置喙。

然而,3人10天旅程花费24万4千余令吉,平均每人每天用掉8千157令吉,如此巨额花费是否合理,人民有理由置疑。

更重要一点,部长出国公干,是否可以携带家眷?倘若家眷非跟隨不可,他们的旅费是自己掏腰包,还是算公家的账?人民必须关注。

部长或公务员出国是为了公务或考察,不是去游山玩水,丈夫或妻子或儿女如影隨行,容易变相成了家庭旅游团,公私不分,公帑私游,民怨由此萌生。

政府属下公务员这类公私不分、举家出游报公账的例子罄竹难书,前雪州大臣基尔带一家5口和女佣到摩纳哥和巴黎“考察”,花费公帑170万令吉的事件,就是官场腐败的“典型”例子,最震撼民心。

其他没有携带家眷出游,却动用公款“周游列国”的显著例子,则要属吉隆坡市政局。该部门在2006至2008年9月的2年內,总共有513人次到外国进行137次的考察活动,用了公费861万6千794吉。

公务员花费庞大公帑出国,若確是学习、研討和考察,回国后对部门的改革取得甚么成效,提出了甚么建设性政策?

向政府提呈了甚么建议和报告?有谁去追踪监督?人民有权知道。

即使是公务员,出国考察公干,公帑也要花得合情合理。

黄燕燕的配偶並非为民服务的公务员,岂有资格使用人民的纳税钱?

雪州大臣卡立半年前声明,州政府不鼓励公务员携眷出国考察,如非同行不可,家眷必须自费。如此透明措施,值得中央政府学习。

公务考察变公费旅游,是变相的贪腐和滥权;当人民缩紧腰带辛苦过活,岂能任由公务员假公济私,挥霍公帑?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陈宝卿‧20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