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4岁的小女孩,嫁给一个23岁的男人;这个男人,还是一名教师。
噢,这不是发生非洲、中东,也不是在巴布亚新几內亚的丛林部落里;而是在马来西亚。
说实在,读了这新闻,感觉噁心;唉,14岁!
14岁的女生,发育还未完成,心理和生理都还不成熟。这个年龄,她们应该还在学校上课,依偎在父母怀抱;人生刚开始,有许多事要去体验,有很多理想等待完成。
当然,如果早熟的话,14岁的小女孩,可能会爱上一个小男生,或一个男人,譬如说,她的老师;而且,还想嫁给他。
这並不奇怪。女娃儿的幻想,是一种豆芽梦,或者叫puppy love。
但是,这绝对不等同於嫁给这个男人,或和他发生性关係。因为,这只是一种幻觉,不能成为事实。
过了一段时间,她会发觉自己的幼稚,从豆芽梦中醒过来,告別幻想中的白马王子;然后,继续长大成人。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状况。一些女孩可能沉醉执著於豆芽梦,醒不过来。
这时,家庭和社会,道德和法律,就要扮演介入的角色,以阻止未成年性关係和童婚的发生;毕竟,一个未成年少女,她的人生刚开始,还有太多理想等待实现,而不应该提前成为人妻和人母。
童婚,只有在过去封建时代,以及落后的部落社会,才会出现。从文明的角度,这是不道德的行为,也不被法律所许可。
在大马,民事法规定18岁及以上才能合法结婚;而回教法的规定则是男人至少18岁,女人至少16岁才能完婚。
当然,法律也规定,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係,不管是自愿或被逼,都是强姦罪。
这些都是对未成年少女的保护网。
但是,保护网也会出现漏洞。14岁的女孩茜蒂玛央和23岁的男教师阿都马南,得到宗教法庭的许可,获准结婚,还参加了一个马来西亚的集体婚礼。
不谈宗教因素,这其实是人性和社会的问题。
这个年龄的女孩,人格还未健全,思想还未成熟;不管是自愿或被动,都是被剥夺了她的童真和童年。
她以后的日子应该如何过?清早起来,应该准备上学,还是餵奶换尿片?下午回家,要温习功课和游乐,还是得服侍丈夫?
她无法维持童真,也不能回到童年,去做一个14岁女孩应该做的事。
而那个23岁的丈夫,为甚么可以称心如意的娶一个童女?他其实可以娶一个成年女人,或至少,等到茜蒂成年;或者,他有恋童癖?这种教师,能让人安心把孩子送去学校吗?
茜蒂玛央的父母,他们尽了保护孩子的责任吗?
而这件童婚,又为社会做了怎么样的示范?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郑丁贤‧201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