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7日星期五

07-10-11 獨立史實不容否認

副首相慕尤丁在國會答覆詢問時說,我國在獨立前確曾被英國殖民,因此所謂英國顧問給予統治者諮詢而非殖民國家的說法不對。

這是政府對這一熱門課題第一次公開表態,態度誠懇,立場明確。

慕尤丁說,這是史實,若不是,我們的鬥爭有何意義,不用長篇大論地辯論,人民已接受這一件事,54年來都慶祝國慶,自然有其意義。

之前,那些任意扭曲史實者,不管他是誰,如今應站出來向人民解釋,並作出道歉。

其實,只要舉出下列3個史實,就足以說明我們曾是英國的殖民地:

一:1998年,我們成功舉辦共和聯邦運動會。這個運動會的規模及重要性僅次於奧運會、亞運會。之前,政府卯足全力,力爭主辦權,取得主辦權後,向世人保證一定辦好這一屆運動會,宏偉壯觀的武吉加里爾体育館就在這時建好的。事後證明,我國是有能力主辦類似的國際性運動會。

顧名思義,所謂的共和聯邦,就是前英國殖民地在獨立後的共同体。如澳洲、紐西蘭等國家,如今還象徵似的視英女王為國家元首。既然,我國自視為共和聯邦的一員,並以曾主辦共和聯邦運動會為榮,這就清楚說明:我們之前不折不扣是英國殖民地。

二:1945年8月15日本投降後,英國人重返馬來亞恢復殖民統治,不久它提出馬來亞聯邦憲法,削弱各州蘇丹的權限,結果引發馬來人廣泛的反對,巫統就在1946年5月10日成立,此後迄今,一直成為國內最主要的政治力量。這個憲法由於獲得包括蘇丹在內眾多馬來團体的扺制與反對,1948年英國殖民者被迫改以馬來亞聯合邦取而代之。這個史實昭告,英國人是以主人身份出現,若非,何以他們能如此指指點點?

三:進入上世紀的50年代,我國掀起波瀾壯闊的爭取獨立運動。巫統、馬華及國大黨等政治勢力,基以自己特有的政治優勢,多次派代表團浩浩蕩蕩的遠赴倫敦,向英國爭取獨立,如果我們不是英國的殖民地,為甚麼要千里迢迢到倫敦去呢?而談判的對象又是英國主管各殖民地事務的殖民地大臣?那時,我國的政治地位不是昭然若揭嗎?

我國曾是英國一個如假包換的殖地民,這是不容否認的史實,而我國各族人民,數十多來,前仆後繼,以各種方式爭取獨立的真實史實,如今更要繼寫、改寫、重寫,以還歷史真相,但願這次的爭論不是句點,而是一個新的起點。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舒慶祥 201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