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星期三

06-10-10 记者为社会的良知

如果说教师为学生的保姆;那记者应是社会的良知吧!

一位专业的记者,尤其是小地方的通讯员是有责任把地方上的政、经、文、教的发展,通过其所任职的媒体,突出地方上的匱乏及需求,让市县议员,在国州议员的监督鞭策下,让居民安居乐业及幸福的生活。

地方上的记者,尤其是通讯员在执行任务时,不但要保持中立,而且要勤於表达居民的“心声”,凡事在媒体的报导后,让有关市县及国州议员参与,以求能达到“下情上达”的宏效。

不过,笔者所见到的通讯记者,在一人身兼几家报章的通讯员后,以“大哥”自居,在撰写新闻时,不但不出席有关的活动或新闻发佈会,而且行文走笔有偏於一方。

一份报纸除了地方上的社团活动新闻外,社区民生问题和地方发展也应该让国州议员,甚至州领袖的垂注,尤其是经过308大选后,地方上的“一草一木”皆可变为政治课题。

希望地方上的通讯记者,应多多配合当地的“有识之士”,共同为地方上的发展各尽棉力。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沟通平台‧读者:顏忠强‧201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