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一篇稿“人才外流是好事”刊出后,引来一些恶评。因此再多写一篇来加强之前的看法。这些恶评主要在于“外流是否和不公平政策”有关。我曾否定这个看法,我的历史根据和理由如下:
(一)大马人才外流的现象早在独立前就发生,主要在南马地区。那里有许多“穷乡僻壤”的年轻人到“星洲”(新加坡)找工作。今天这些人的后代就是新加坡的中坚分子。
以前有野新的陈有福出任首届首长;后有杜进才出任财长等等。马六甲的峇峇商人如合发的蔡家,今天占了星加坡重要一席。那个时候肯定是“英文天下”。他们移民为的是“人才找出路”。
(二)独立后“新殖民主义时期”,还是“英文天下”。马来人只有“政权和特权”和“丁子户”经济份量,只有少过5%大学学位。华人人才一样移民外流,到新加坡澳洲英国等。到台湾深造者不要学英文。不公平在于“英文压倒华文”。许多马大(唯一的大学)华裔毕业生(人才)也外流到更繁荣的新加坡。这些人也是今天新加坡的“佼佼分子”。
英文源流专才大量出走
(三)1969年“513”后几年,许多北马商家转移到新山和新加坡,许多学子也涌入星岛。莱佛士女中的校长亲口告诉我“you Malaysian are flooding Singapore”。跟我一起应征的年轻大马人跟我被录取进入新加坡空军和陆军海军。退休前他们都是军队的中坚分子。外流出走的大马人大多数是“英文源流者”,因为大马进入马来文时代,开始“不公平政策”。
简言之,从早年到70年代中,华裔人才必须“外流”才能有“出路”。大马“不公平政策”的开始在于1975的新经济和新教育政策,1975年工业协调法令,主要执行在大型公司。华商(奇才)就以各种“对策”来消化,却不必外流。外资工厂完全“核免”所以有巨额外资流入至今。大型华人公司就创造阿里峇峇公司应对,商业人才少外流。
低廉薪金架构中翻滚
以过去30年的发展来推论(自1981年马哈迪时代开始),大马的“转型”还是在于“低廉薪金”的架构中翻滚。至今还未能执行“最低薪金制”(中国泰国已经实施)。
所谓的ETP、NKRA、PPP、EEP、GTP等等,不过是推出更多由“廉价外劳”来执行的发展计划。对于基本的薪金和生产率(TFP)似乎没有关系。所谓的更多职业也未必需要更多人才。要等到真正“转型”,人才不变质也肯定老了。
现在如果还“呆在国内”,不敢不要或不曾去尝试“外流”的人才,应当有自己或家传的“事业”。他们或许也是“人才或专才”,或是“打工皇帝”人才那样,不必考虑“外流”。
其他没有家庭考量的人才专才,就必须考虑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我们还有许多尚未“成才者”,还需奖贷学金,才能“成才”。他们必定要争取“去外流成才”了,不然只能在国内浪费自己,牺牲世界资源。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 作者:何启斌 201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