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曹智雄宣佈,政府將从今年6月开始,强制规定发展商的新房屋计划的图测,必须符合政府的“环境规划防范罪案”指南,以协助政府打击罪犯。在社会治安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房地部这项规定,来得正是时候,也说明防范犯罪的责任,除了警方之外,也是每个人包括房屋发展商的责任。
“环境规划防范罪案”指南始於今年4月由內阁通过,旨在通过3大步骤加强社区环境的安全,达到减少或避免犯罪的目的。换言之,政府在落实有关指南之前,必须分阶段在全国各县市加强各种硬体设施,例如在151个县市装置街灯与镜子提高照明、区隔人行道与摩哆车道、审查天桥或地下道安全性,及在多个城市角落装置闭路电视等。因此,房屋发展商未来的住宅区发展计划,也须按此计划的规定,给居民打造一个安全居住的环境。
由此可见,未来住宅区的居住安全將比目前有显著改善,然而,现有住宅区尤其是大都市的民宅区所面对的治安和安全问题,则是罄竹难书,已到人人自危的地步。社宅区居民普遍面对入屋抢劫、偷窃、行人遭攫夺、强掳上车、强姦等等罪案,居民的財產与生命安全皆受威胁。
事实上,在政府通过上述指南,寻思从社区开始打击罪犯,强化社会安全之前,社区居民早已积极通过多项安全措施,寻求自立自救之策。在城市地区例如雪隆一带的花园住宅区,可看到越来越多社区保安亭或保安围篱设立的现象,即是反映治安不靖,居民不得不联合出资聘请保安人员巡逻,或设立保安亭封堵一些出口,每个月以数十至百令吉保安费,换取高枕无忧的环境。
聘僱保安人员或设立围篱社区计划,或甚至是提供安装监视闭路电视系统,装置足够街灯提昇环境明亮度等措施,固然能对盗匪发挥阻嚇作用,减少住宅区的罪案,然而,从长远来看,这些防范措施,只是治標不治本,根治罪案之法,还在於警方的执法效率。警方在社区设立警亭或流动警车,或勤於巡逻,除了给居民安全感与加强警民关係外,也能立即將犯罪者逮捕归案,日前长巴司机企图强姦女搭客,被巡逻警察识破和逮捕案便是最好的例子。另一方面,过去社区所发生的各种罪案,警方破案几率低,无形中也助长犯罪行为越来越猖獗。
总的来说,社区安全固然须靠政府的妥善规划,以及警方的严格执法,然而,社区居民之间的团结与合作,邻里之间的互动与协助,更是社区住宅长期治安的保障。如果每个人能成为社区內的眼睛,多一些关注,提昇安全意识,必能降低罪案发生率。
居民之间在守望相助之余,若能加上硬体配备的辅助,例如装置闭路电视、以手机互通消息,或甚至轮流组织巡逻队等,类似措施除了能阻嚇盗匪干案,更能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感情。事实上,城市地区之所以罪案频传,应归咎於城市人自扫门前雪、自私自利的生活方式,或对社区漠不关心的態度,这种现象其实是为匪徒製造有利的犯案条件,使治安亮起红灯的因素之一。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社论 201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