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的搞不清楚,到底政府对人民的权利是放宽还是收紧?
国阵致力於推动政治转型,照理说,应该是放宽,但我却发觉政策在收紧,譬如內政部秘书长马末阿当日前透露,该部正在制定出版指南和修订出版及印刷法令,以便更全面涵盖互联网上的面子书及YouTube所流传的各种讯息,而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则澄清,政府是根据1998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煽动法令及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制定言行的指南。
虽然有关指南是根据原有的法令而擬定,並非新的条例,但是言论的空间很大,一本指南如何把“能”与“不能”做的事全部列明?而且对於指南的詮释是很主观的,有些模糊和灰色的地带,就可能出现詮释不一的问题,即站在不同立场、有不同的看法,尤其大马是多元种族和宗教的国家,不同宗教,有不同的敏感性。
因此执法相当困难,特別是自由度比较宽的网络世界。
原本媒体是希望政府撤销或把印刷及出版法令修得更符合网络和全球化时代,但有关法令如何修改还没有眉目,政府再把手伸入网络,试图规范网民和部落客的言行,违反世界逐渐走向开放的潮流,也可能违反政府在推动多媒体超级走廊计划时的承诺,影响外资的信心。
既然纳兹里承认援引煽动法令来提控发表敏感言论者,並不容易,因为难以搜证,那么为何又制定相关指南?
如果煽动法令不能有效用来对付有关人士,为何不制定种族关係法令?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种族关係法能够更有效的遏止种族歧视,因为这项法令有更明確的法律詮释,不像煽动法令,对煽动的定义是那么的模糊。
我认为,政府首先应该要对付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恶意破坏种族关係者,特別是政治人物;而且很多敏感课题,包括校长发表“回中国论”,至今仍没有解决。
在网络发表敏感言论的多数是年轻人,他们是因为无知、没有纪律或为了博取注意,而胡乱留言,因此应该採取辅导的方式,来加以引导。
我希望在各领域採纳国际標准、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国家会日益进步,包括民权、人权、立法、司法和政治,譬如皇家委员会除了调查赵明福的死因,也必须纠正违反人权的查案程序和条例,提昇人权的观念和信仰。
只有通过深化民主、壮大公民社会力量,才能让社会更加成熟和理性,收紧空间,恐怕会適得其反,让人们恐惧於发言。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瑞源‧201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