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16-01-12 燃放鞭炮解禁之前

传说中,古时候有一种怪兽叫“年”,它每年都会在人间作祟,人们后来发现年兽怕巨响,因此燃放会发出巨响的鞭炮把它吓走,新年燃放鞭炮的习俗流传至今。

我国政府基于治安和安全考量,禁止民众燃放鞭炮,但是,在九十年代中期曾解禁,让人民在新春期间燃放鞭炮,增添农历新年气氛;当时的民众、商家和华团们燃放鞭炮时,无不斗长、斗久、斗响,引起诸多意外和负面批评,因此燃放鞭炮再度禁止。

这些年来,虽然政府禁止燃放鞭炮和烟花,但是,鞭炮和烟花却没有成为绝响,执法单位执法不严,每年农历年都可以听到鞭炮声,烟花越燃越亮,甚至已达半专业水平;燃放鞭炮和烟花并不局限华人佳节而已,开斋节、圣诞节等都可以听到鞭炮声和看到五颜六色的烟花在空中绽放,划亮整个夜空。

今年鞭炮解禁成为课题,华总会长方天兴呼吁政府放宽禁令,允许华社在农历新年期间燃放鞭炮和烟花;他建议政府,如果无法完全准许民众在新春15天完全自由燃放鞭炮和烟花,至少让华社在大年初一、初九天公诞和十五元宵节这3天燃放鞭炮和烟花。内政部秘书长马末阿当透露,他需要与警方讨论后,再决定是否要解除燃放鞭炮禁令。

如今春节解除燃放鞭炮禁令再度提起,华团领袖纷纷赞好,但是,一些早睡或是家有幼婴的家庭无不慼眉担忧,因为鞭炮声会影响特别是婴儿的睡眠和作息。

距离农历新年不足一周,预料政府会在短期内宣布是否解除燃放鞭炮禁令;市面上已传出政府可能会有条件解除燃放鞭炮禁令,包括限定燃放时间、地点等,但是,这些条件是否能够达到“保障公众安全及不干扰人民作息”?

政府在考虑解除燃放鞭炮禁令之前,必须要考虑到“法律和原则”,众所周知,鞭炮和烟花的主要制造商是来自中国,商家向中国供应商订货、船运、海关、提货等,一周时间是不足够的;换言之,如果政府现在解除禁令,理论上,民众是无法在市场上购得应景的鞭炮和烟花,因此政府是不需仓促同意解除。

我国一些合法烟花和鞭炮入口商的鞭炮和烟花存货数量不大,难以满足突然市场需求,但是,在过去多年,每逢春节,鞭炮声随随处可闻,晚上更是各家竞相燃放烟花;可以预见,政府在宣布解除禁令的翌日,鞭炮和烟花就会充斥整个市场,这个现象形同协助非法鞭炮烟花“合法化”,向民间传递错误讯息。

我们希望政府谨慎研究是否解除燃放鞭炮和烟花措施时,除了考虑华团要求之外,也需考虑到一般民众的立场,包括在法、理正确之外,更重要的社会和民众安全和安宁,以拟定两全其美措施。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社论 201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