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动物的兽权是比人权更加受到呵护的。国內诸多因滥权动用私刑,凌虐嫌犯致死的案件都因为文明人善於狡辩而把案情扭曲,以致模糊了真相。既便是当局隆重地设立专案小组,信誓旦旦要揪出侵犯人权的执法官员治罪,但是,经过时间的拖磨,这类令民情激愤的草菅人命的案件,也许由浓转淡,大而化小,小而化无。
像赵明福坠死的迷团,纵使以一年半的时间传召37重要证人供证,也只能在验尸庭落得悬案的下场,双方都竭尽心机在自杀和他杀的论断上辩解得难分轩輊,这种势均力敌的法庭战爭,使到赵明福在存疑判决中死得不明不白。
首相纳吉將成立皇家委员会调查反贪委盘詰扣留犯的程序是否有滥权,但並不是调查赵明福的死因真相;而是由检察总长通过另一道法律层次去推翻验尸庭的判决。因为只要一声令下,皇委会可以同时肩担两项息息相关的调查任务,何以要如此繁复累赘?政府应该解释箇中奥妙,以止住民眾的悠悠之口。
转头看看想想,两头土狗在檳城咬死生態园的爱尔兰男子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两只狗不是名狗,所以会送交动物防虐中心定夺是否应该安乐死。换在1994年,一头名种狗“洛威勒”咬毙华妇后则无需人道毁灭,而且受到有关方面处心积虑训练成警犬,一锤定音,而警队还洋溢著与有荣焉的成就感。设若杀人犯是人,罪证俱在只有死刑一途,狗权就大过人权了。
同样的,去年霹雳有一头老虎潜入村庄觅食,人心惶惶之下召来警卫队埋伏射杀,这种为民除害的及时行动却受到非议。那些自以为有大智大慧者声色俱厉斥责,认为应通知保护野生动物局前来围捕,而非滥用私刑。换句话说,即使老虎咬死村民,最终被捕获了,可以考虑把老虎送到动物园供奉终生,颐养天年;或是放虎归山,让老虎逍遥自在繁衍后代。兽权確確实实比人权更受到人类的捍卫与珍惜。
近年来,猝死在执法扣留所的嫌犯或遭警方追截的民眾鎗毙的案件,一宗比一宗令人惊悚动魄,警察动輒殴打一言不合的民眾也此落彼起,但是,检控这些执法官员需负起刑事罪责的程序,总是让人感觉到,拥有执法权者杀伤轻而易举,要將他们入罪举步维艰。沸腾的舆论常在激情的时候吶喊,却以无力感告终,而这种社会现象往往使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恶行变本加歷,循环不息。
无庸置疑,赵明福离奇坠死引起社会的控诉,以及多名家属矢誓要追究其儿子无辜遭鎗杀的行动,这股剧力万钧之势將有助於抑制执法者滥权並以此声势把犯法者治罪,也唯有这坚毅的精神,才能把人权提昇及凌驾在兽权之上,否则,人人羞於做人。
文章来源:星洲日报‧作者:林放‧20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