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

10-01-12 司法公正與安華

反對黨領袖安華依布拉欣於上世紀70年代坐牢的時候,還只是一位大專院校的學運領袖。而且,他是在內安法令下遭扣押,未曾上到法庭。因此,第一次坐牢可以說跟司法公正扯不上關係,但是,卻與國陣政府對民主人權的理解和詮釋有著直接的關連。

1998年從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副首相座位上跌了下來,尚未轉過神來,已成為武吉安曼警察總部的囚犯。在武吉安曼的短暫日子里,他並非什麼嫌犯,而是內安法令的幪面客,即使如此,時為警察總長的拉欣諾還是有辦法將他的一隻眼睛打到烏青!

內安法令加上超過24小時的監禁是明顯的政治迫害,於是乎,儘管他的「熊貓眼」尚未消失,還得及時被送上法庭,面對雞姦男司機的控狀。一個猶未足,再加上一個義弟,最後連一位60多歲的巴基斯坦老頭子也被列為他的「契弟」,雞姦之罪比「金瓶梅」的西門慶可以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安華被安上的罪名並不單純,雞姦之外,居然另有異性通姦,甚至還有個小女孩被懷疑是他的私生女。在短短的兩三個禮拜內,一案未平,一案又起,人證物證,一應齊備。警方的辦案能力實在叫人刮目相看!然而,他的霉氣並不止於這些,別人面對類似的控狀,都獲得保釋在外候審,唯獨他,告別了武吉安曼就被送到雙溪毛糯大監獄。從此司法公正便黯然無光!

好不容易捱足6年,前首相馬哈迪提前退休,讓位予副首相阿都拉,而他的案件也只剩下一項雞姦案在上訴。上訴庭宣佈判詞之前新首相突然發出不干預司法程序的訊息,接著,三司宣判他上訴得直,當堂釋放!一時之間,輿論界都爭先恐後地歌頌「司法公正」重新煥發光芒!事實也似乎如此,因為,不止是雞姦案被推翻,「安華不能當首相的50個理由」一書也被法庭判為誹謗之作,而他的義弟竟也托他的福成功翻案。

我國司法公正曾因安華入獄而黯然失色,又因他的獲釋而重現光芒。這一次,賽夫敗訴,司法公正又因安華罪名不成立,而再度受到歌頌,兩者似乎榮辱相隨,浮沉與共!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胡排 201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