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評選讀:別質疑大馬司法
法院是我們爭取公平正義的管道,大家必須尊重法院判決;若判決不利自己就指司法不公,顯然是不正確的。即使初審無罪,可能上訴後上級法院卻判有罪。即使罪犯在這個世界上沒受懲罰,也會在死後接受審判。
雖然曾有最高法院院長因不滿被革職而加入反對黨,我們不能因此就質疑司法獨立。若有人向法官施壓,民眾如何通過司法取得公平正義?若有陪審員制度,陪審員的思想也可能受影響。
大馬的司法體系,因為某些人爭取狹隘政治目的而遭殃,法院因此受人指點。法官除了探討DNA樣本真偽,還要親自到案發現場觀察,責任實在重大。我們要確保司法以及檢察體系中立,避免受被告或外界影響。別把法院視為質疑政府的場合。國陣政府勢力強大,靠的並非攻擊對手,而是54年來的政績。政府並不會像一些人所指干預司法。
大選即將來臨,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不但公佈了利民的2012年財政預算案,還願意在安華案下判時開放更大的民主空間。但即使我們要和平集會,肯定有人會混水摸魚,並且栽贓於警方。不管在哪里,壞蘋果總會出現。
反對黨中也有不少律師,如公正黨青年團團長三蘇依斯干達,以及檳城浮羅山背國會議員尤斯瑪迪尤索夫等。要提醒反對黨,別在訴勝時就認為司法公正,訴敗時就指司法受干預。人在做,天在看,別把法院當代罪羔羊。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转载 作者是Abdul Razak Idris
《馬來西亞前鋒報》評論 1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