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顆土製炸彈如果投擲在魚塘里,浮屍水面的自然是養在塘里的魚。但是,暗置在人群中計時爆炸,後果卻是可大可小。負責保障和平與安全的警方決不能小有小做、大有大做;特別是第13屆大選已經使到政治鬥爭更形激烈的現階段,更加要知道防微杜漸的重要性!
1月9日在吉隆坡大使路高庭停車場的三枚土製炸彈,即使僅造成五人受輕傷,並沒有造成不受控制的恐慌,但它絕非小事一宗!我國的萬人大集會或大遊行都有一個特點,部份青年男女或是不得已,或是沒有考慮到可能的嚴重後果,總會攜兒帶女同行,而一些老爺爺甚至一手一個小孫子參雜在人群中。
萬人之眾如果面對警方的暴力鎮壓,以我國的經驗而言,還不致於造成極大的悲劇,若是碰上驚嚇事件,後果卻有可能不堪設想!韓國和印度都發生過人踩人的事件,起因全是莫名其妙的驚嚇,前面有人回頭跑,後面的人不問情由也跟著轉身跑,跌倒的人便如此這般給活活踩死,大人尚且不堪,何況童女童男!
我國警方在事發三天後,便已將爆炸物的原料查得一清二楚,辦案速度沒得好彈。只是,三顆炸彈都不是靠投擲爆炸,而是計時引爆,現場根本就沒有造案者蹤影;停車場又沒有閉路電視,連可疑人物都付之厥如,惟有靠出售爆炸物原料者提供線索。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只不過,警方懸賞的1萬令吉與事件的嚴重性實在不成比例。
警察總長依斯邁在記者會宣佈懸賞1萬令吉的時候,並沒有說明有關事件的嚴重性,也沒有強調杜漸防微的決心,反而懷疑有人企圖栽贓,誣衊警方是「壞人」、「涉及者」!事實上,警方在109大集會的處理手法備受讚揚,現場應付炸彈事件也未曾受到質疑,更沒有人懷疑警方是造案者,警察總長實在想太多太遠了!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陳頌光 201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