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著9月26日星洲日報封面頭條血紅而斗大的標題:《開拓中國市場,首相鼓勵友族學華語》,我啞然失笑,對這和我曾經在大約10年前國會財政預算案辯論時的論述幾乎同出一轍的觀點,心裡百味雜陳。
想當年初出茅廬的我在國會“大言不慚”的發表大意為:“中國擁有13億人口的龐大市場,加上世界到處有華人,為了國家的經濟發展,政府應該鼓勵全民學華文。”。第二天,我的名字立即就上了馬來報章頭版,在馬來社會被打成了種族沙文主義者;還清楚記得當時馬華一位資深領袖在國會遇到我的時候以輕鬆的語調開玩笑的說:“哇,剛做國會議員名字就上了馬來報頭版,我當了幾屆,還沒機會呢!”
今天,首相作出這樣的呼吁,他的中文名字“納吉”後有他的兒子季平確保“四季和平”,他人前人後不斷向眾人炫耀孩子季平的“華語”,而有華文報章也毫不吝嗇的連續花了兩天兩個全版特別為他做了專題報導,這樣毫無保留的接納與推廣華語的學習,是因為他要帶領巫統領導在治國“意識形態”上轉型,而有了面對極端馬來社群壓力的勇氣嗎?我們不得而知,但時移勢易則毫無疑問。
在面對伊斯蘭刑事法上,他清楚響亮的宣佈國陣不實施伊斯蘭刑事法,相對於安華支持伊斯蘭刑事法的表態,讓安華壓根兒不曾改變的伊斯蘭主義心態昭然若揭,可憐聲明尊重他黨意見的行動黨還被聶阿茲譏笑為“怕鬼的小孩”。莫說小孩無法執政,而且還是“怕鬼”的小孩;他說:“就如大家不知道鬼是甚麼模樣,卻怕鬼怕得要命。”
按聶老的說法,他的本意是把伊斯蘭刑事法納入司法裡,而這套刑罰依然需要法官及主控官。
他還說,伊斯蘭刑事法比現有的死刑法律更仁慈,因為現有的法律有死刑,尤其是擁有毒品可以被判死刑。
可惜的是他忘了這些年來大馬因為兩套不同的家庭法所引起的問題,當法官面對自身宗教社群的壓力時,他即使想公正裁斷,但他真的做得到嗎?當“公正”放在兩套不同的法律下,又孰是孰非,如何取捨呢?過去某些案件出現嘗試平衡兩方,結果模稜兩可的情況已讓一國兩套法律的弊端無所遁形。
與此同時,當穆斯林毒驢和非穆斯林毒驢罪名成立而出現前者監禁,後者死刑的判決時,你可以說刑事法的執行不實施於非穆斯林人民身上而與他們無關嗎?法律的公正何存?如果認為死刑太殘忍,與其實行伊斯蘭刑事法,修改現有的刑事法不是更直截了當而無後遺症嗎?
五十餘年來,我們不斷的糾纏於種族、語文、宗教等敏感課題,因為家長權威式的領導和公民社會的尚未成型,前首相伯拉的開明執政,雖然因為個性上過於溫和容易妥協的缺點,讓自己在政治上栽了個大觔斗,為納吉留下了個“爛攤子”,但卻為國家轉型開了路,提供了契機,歷史會給他公平的評價。納吉已趁勢推動改革,看他廢除內安法令、修改出版及印刷法令、推動新經濟模式、提昇行政績效、親自走入民間、鼓勵學華文等措施,轉型列車已然開動。
民聯利用了伯拉政權所提供的空間得到了伸展的機會,藉揮動開明、開放與民主大旗拿下幾個州執政權,雄心勃勃放眼執政布城的公正黨和回教黨,該不會是得意忘形到太早而不自覺的讓尾巴露了出來吧?
華裔真的“鐵了心”嗎?會對國家政局的發展重新評估嗎?納吉的一系列措施能軟化他們的心嗎?且拭目以待!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周美芬‧ 20110928